▲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查封范女的機車1部,范女申請每月3千元分期償還。(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43歲范姓女子,因2019年間攜帶豬肉製品入境未申請檢疫,遭農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高雄分局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裁處新台幣20萬元罰鍰,她逾期不履行,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查封她的機車1部,范女申請每月3千元分期償還。
因國際間非洲豬瘟疫情嚴峻,農曆春節將至,春節期間正值國際郵包量高峰期,雖因COVID-19疫情嚴峻,旅客攜帶違規肉製品數量減少,但自國際郵包查獲違規肉製品數量並未明顯下降。
台南分署表示,為提醒全民防疫,不要上網購買境外違規動物檢疫物寄送回國,返鄉探親也不要攜帶違規動物檢疫物,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自2月1日起針對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裁罰案件強力執行。執行人員於2月2日上午至該名范女台南歸仁區住處強制執行扣得機車1台,交付范女保管,並同意由范女按月繳納3千元分期償還。
台南分署呼籲,農曆春節即將來臨,切勿上網購買境外違規動物檢疫物或將違規動物檢疫物攜帶入境,以將非洲豬瘟及口蹄疫等疫病阻絕於境外,共同守護全民健康及防疫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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