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發言人顏若芳。(圖/翻攝自YouTube/民進黨中央黨部)
記者蕭羽耘/台北報導
無黨籍高雄市議員黃捷罷免案將於6日舉行,民進黨發言人顏若芳3日提及,罷捷理由書中,竟提黃捷違反《國安法》第21條,但我國《國安法》的條文總共只有10條。對此,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鄭照新3日回擊,罷捷總部已經澄清不知道幾百遍。
針對顏若芳指稱,罷捷團體用中國法律罷免台灣民選的議員,連藍營黨主席江啟臣都公開支持。鄭照新在臉書反擊,稱民進黨文宣部為她準備資料的人,應該辭職謝罪,因為罷捷總部所引述的,是黃捷違反台灣《國安法》2-1條,不是中國《國安法》21條。
他表示,雖然中選會的公告有21條的筆誤,但是罷捷總部已經澄清不知道幾百遍了,民進黨視而不見,挺黃捷是用烏龍還是造謠,請說清楚、解釋清楚,並向罷捷總部,及莫名被牽拖的江啟臣致歉。
鄭照新也補充,罷捷總部一個月前的臉書,1月4日就已經澄清是中華民國《國安法》,民進黨發言人視而不見,持續傳遞錯誤資訊,就算中選會公告筆誤寫成21,怎能鬼扯是中國《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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