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君豪/台北報導
三鐵貴婦、知名藝人賈永婕2020年9月在台北市大安區安和路駕車與一機車發生車禍,賈永婕當時有下車查看,並等到警方到場處理後才離去,但當時大安交通分隊警員到達事故現場,要找賈女製作筆錄時找不到人,警方依肇事逃逸罪嫌將她送辦,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調查後,認定賈永婕並沒有肇逃行為,裁定不處分。
▲藝人賈永婕無端捲入肇事逃逸官司引發外界關注。(圖/記者黃克翔攝)
▲2020年9月北市大安區安和路口發生黃姓騎士煞車不及倒地,卻事後控告藝人賈永婕肇事逃逸的車禍意外。(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對此大安警分局交通分隊4日上午接受媒體訪問說明,表示該案件發生在去年9月26日下午3時許,當時賈女開車從安和路二段32巷行駛,另名黃姓騎士則騎車在安和路二段北往南行駛,兩人會車時黃男煞車不及倒地造成全身多處擦傷,警員到場後賈永婕有下車處理,直到警員勘查現場並製圖後才離去,當時黃男並未提告,但警方事後卻認為賈涉嫌肇逃,將她函送法辦。
大安交通分隊表示,當時兩車並未相撞,賈女有等到警員到場繪圖後才離去,但因事後黃姓騎士認為賈永婕有肇事責任,並提告賈女肇事逃逸,警方僅是依規定受理報案後將她函送法辦。
但檢察官勘驗賈永婕車上行車紀錄器,發現車禍發生時賈永婕有下車並與警方、摔車男子交談,發現賈永婕並無肇事逃逸的事實,調查後認定賈永婕沒有肇事逃逸事實,裁定不起訴。
【相關新聞】
► 獨/抓到了!PTT PO文嗆血染跨年 「日本」藏鏡人高雄落網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