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一惡狼與友人設計誘諞國中女友逃家,性交5次判2年刑期還得賠償女方家長。(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游芳男/宜蘭報導
宜蘭麥姓男子與另一男一女,誘騙國中女友離家,麥男還與國中女友5次性交,宜蘭地院審結,麥男被依與未成年少女性交、和誘脫離家庭等罪,判2年刑期,另外,涉案一男一女各判6月刑期,3人均需各賠國中女生家長5萬元。
判決書指出,宜蘭23歲麥姓男子,網路結交一國中女生並成為男女朋友,2018年3月28日,麥男的友人婁男及婁男黃姓女友,藉通訊軟體以「綠茶」之名義傳訊給國中女生,說麥男出事,國中女生擔心麥男,下課後在校門口與麥男搭乘計程離去。
2018年3月29日至4月7日間,4人投宿羅東、新北市等地,期間麥男與國中女5次性交。宜蘭地方法院法官認為,女生離家時僅13歲,正是形塑人格重要時刻,性觀念不成熟,麥男卻為滿足一己私慾,與之發生性關係,戕害女生身心健康發展,刑事部分依與未成年少女性交、和誘脫離家庭等罪,合併判麥男2年刑期,另外,婁男、黃女依和誘脫離家庭等罪,各判刑6月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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