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海軍敦睦艦隊拉法葉巡防艦。(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邱茀濱/綜合報導
30年前,瑞士查扣台灣與法國爭議「拉法葉艦軍購弊案」9億多美元的回扣,今(4)日表示將歸還其中近三分之一的款項,近2.66億美元(約新台幣74億元)。
拉法葉艦軍購弊案爆發,2016年刑法沒收新制上路後,北檢為了追討不法所得,向台北地院聲請單獨宣告沒收不法所得約美金9億6975萬多元。台北地院認為,被告汪傳浦為收取回扣罪之共同正犯,將犯罪所得匯至汪家人均可動用之銀行帳戶內,為汪傳浦因違法行為而無償取得犯罪所得,因此裁定沒收。
經查,被告汪傳浦為收取回扣罪之共同正犯,其因收取回扣取得犯罪所得,並匯至汪家人,包括汪傳浦、葉秀貞、汪家興、汪家勇、汪家明、汪君玲均可動用之銀行帳戶內,這筆金額為汪家人因汪傳浦違法行為而無償取得犯罪所得,依刑法第38條之1第2項第2款予以沒收。
至於汪家人在帳戶凍結前曾陸續將犯罪所得匯至9個國家部分,當時檢察官認為匯至9個國家之犯罪所得也產生孳息,因此一併聲請沒收。不過法官認為,該9個國家或有拒絕與我國司法互助者,或有因時間過久銀行資料已然銷燬,檢察官無法提供資料證明未凍結匯出之犯罪所得在該9個國家確實已產生孳息,此部分並無估算基礎,因此予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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