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瘋傳案908「宜蘭活動足跡」!外流者竟是刑警大隊偵查佐

▲▼嚴懲員警洩漏疫調對象足跡主動依法偵辦。(圖/翻攝臉書社團「宜蘭知識+」)

▲宜蘭縣警察局刑警大隊陳姓偵查佐洩漏疫調對象足跡,遭記一大過處份。(圖/翻攝臉書社團「宜蘭知識+」)

記者游芳男、陳羿妏/宜蘭報導

日前網路上有份疫調足跡資料指出,案908曾赴宜蘭,引起當地民眾恐慌,宜蘭縣衛生局事後緊急澄清,與事實不符。對此,經查該網路資料竟是由宜蘭縣警察局刑警大隊陳姓偵查佐外流,縣警局查證屬實後,目前已將陳員記一大過及調地處分,另外,全案因涉洩密問題,將追究其他人員相關責任,函送宜蘭地檢署偵辦。

根據指揮中心公布之足跡,案908是感染源不明案889的接觸者,1月23日陪伴其母親就醫時與案889產生接觸史,然而,網路上卻流傳,案908於1月21日有赴宜蘭的足跡,引起當地民眾恐慌。宜蘭縣為此做出澄清,案908雖於1月30日被確診,但回推3天為可傳染期,該案早在1月26日就被匡列為居家隔離者,而1月21日並非在可傳染期間,因此足跡無在宜蘭的問題,「網路流傳的消息,與事實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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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宜蘭縣警察局查出,經比對這張網路流傳的足跡圖,竟是由宜蘭縣警察局刑警大隊陳姓偵查佐傳出,由於當時警方協助疫調,承辦單位曾在line群組貼出足跡資料,而陳員卻擅自截圖外流,輾轉流至臉書社群網頁及 LINE群組。

對此,宜蘭縣警察局表示,陳員無故將公務機密資料洩漏予不相關之第三人,衍生事端,已召開考績委員會,將陳員記一大過及調地處分,並追究其他人員相關責任;另陳員涉犯刑法第132條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文書罪部分,將於調查完竣後,函送宜蘭地檢署偵辦,也呼籲民眾切勿散布、截圖隨意轉傳新冠肺炎疫情相關資訊,勿以訛傳訛、造成恐慌,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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