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運強逃離醫院3日後被港警在街頭發現。(圖/翻攝香港警察臉書)
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香港一名63歲男子李運強去年底確診新冠肺炎,但他於醫院隔離時,因害怕打針而逃離醫院遭警方通緝,直至3日後才被帶回。李運強今(5)日因「任何人不得使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罪遭判刑半年,雖然李運強當庭稱「打針好痛」,請求法官從輕量刑,仍遭法官駁回。
▲新冠肺炎確診者李運強逃離醫院遭法院判刑半年。(圖/CFP)
《香港01》報導,李運強向法官求情時指出,事發當日已收好行李準備離開,而後獲悉「還有4枝大頭針未打,打肚臍好痛」,遂一時魯莽之下逃離醫院,期間家中仍未清潔好,因此未有回到報稱地址,只是「在街頭閒晃」。
據了解,李運強於2020年底確診新冠肺炎送醫收治後,從治療的伊利沙伯醫院逃跑,港警隨即發出通緝令,並於3天後在香港街頭將其逮捕,再次送回醫院隔離收治。李運強被帶回醫院後,港警也採取司法行動,以「任何人不得使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罪名起訴李運強。
對於李運強的逃跑行為,法官痛斥,「60幾歲人還怕打針,逃避打針而逃離醫院的行為非常自私,甚至可能摧毀廣大市民抗疫的努力,引起新一波疫情。」因此決定將李運強重判,入獄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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