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醫名下財產6千萬「拒養重殘兒」 嗆聲:只要100元也不養

內衣被未來婆婆偷走示意圖(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兒子重度殘障,但女醫嗆聲「就算只要100元,我也不要養他!」(圖/取自Pexels)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王姓女中醫婚後生下重度殘障兒子,但後來離婚,將2歲稚子留給丈夫扶養。2019年,丈夫病故,殘障兒無法自理,社會局緊急將人安置到安養中心,但即便申請補助,每月仍欠養護中心近萬元,所以只能採取法律訴訟、請求王女給付扶養費,怎料王女竟反嗆「就算100元,我也不要養他!」

根據判決書,王姓女醫和許姓丈夫1975年結婚,婚後生下一個獨子,但兒子出生時被診斷重度智能不足,領有極重度身心障礙證明。2年後,王女與丈夫離婚,選擇離開兒子,將人交給丈夫獨自扶養。

如今42年過去,許男辛苦將兒子拉拔長大,2019年2月不幸病逝故,但44歲的兒子根本無能力自理,因此被社會局緊急安置到養護中心。不過,每月養護費需支付2萬5000元,即便有1萬5000元的身心障礙補助,每月也還欠繳9992元。

為此,高雄社會局循線找到王姓女醫,希望她能幫忙負擔這筆費用,但女中醫悍然拒絕,還稱每個月有20幾萬房貸要繳,「就算只要100元,我也不要養他!」無奈之下,社會局代兒子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每月9992元的扶養費。

王女出庭時辯稱,她已高齡73歲,現在只想平靜地過完剩下的日子,更何況兒子沒扶養她,還曾對她辱罵、虐待,所以她依法可以免除扶養義務。

不過,社會局主張,王女是直系血親,也有能力扶養,加上許男因極重度智能障礙,早就被法院宣告是「禁治產人」,雙方又分別40多年,自然無法扶養王女,更遑論辱罵、虐待?

法官審酌後發現,王女雖已屆退休年齡,但仍執業幫人看病,名下擁有6533萬元財產,即便一個月要繳20多萬元房貸,現在多負擔一筆近萬元的養護費,應不至於影響原有生活,因此認定她有餘力扶養兒子,近日判女醫每月須付9992元的養護費,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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