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文萱/台北報導
民間公證人何叔孋日前帶小孩要搭車探親,其中1名小孩因故未搭乘來不及退票,她將背包放置空位上,遭到列車長要求補差額220元換成全票,引發補票爭議。台鐵解釋,因物品確有占用座位事實,依旅客運送契約第45條,須補足該座位全票金額。
▲旅客搭車因故未退兒童票,因在空位上放置物品,台鐵要求得補差額成全票。(圖/記者賴文萱攝)
何叔孋投訴媒體,因小孩子突然不舒服,來不及退兒童票,搭車時將背包放置在原先兒童票的空位上,但因物品占位遭到列車長查票,要求需補220元差額換成全票。但她認為她並非刻意去買兒童票來放置物品,質疑台鐵「為何用有罪推定的方式對待民眾?」
▲根據台鐵規定,樂器及神像等須占用座位者,旅客應加購該座為全票金額。(圖/記者賴文萱攝)
對此,台鐵表示,依旅客運送契約第45條 ,因物品確有占用座位之事實,故須補足該座位全票金額。根據台鐵規定,旅客攜帶上車之物品應自行保管,台鐵不負保管責任,樂器及神像等須占用座位者,旅客應加購該座為全票金額。
▲台鐵旅客運送契約第45條。(圖/台鐵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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