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姓男子因與王姓女子有糾紛,竟拿毒食物包毒死王女飼養的狗狗。(示意圖,非當事狗/記者徐愷昕攝)
記者徐愷昕/彰化報導
羅姓男子因與王姓女子有停車糾紛,一日他心生不滿下,竟將毒藥混進肉類做成毒食物包,故意丟在王女園藝行的門口,讓她的愛犬「賓賓」誤食後身亡,案經王女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羅男犯行曝光。彰化地院審結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判羅男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或服勞役60日,另併科罰金20萬元。
羅男因停車問題長期對王女不滿,他在知悉王女有開設一間園藝行,且飼有一隻愛犬「賓賓」後,2020年8月23日晚上竟將有毒物的藥物混進肉中,裝入塑膠袋製成毒食物2包,騎腳踏車分2次丟在王女園藝行附近,隔(24)日清晨6時許又特地返回現場,用腳撥弄該毒包,讓內容物若隱若現掉出。
王女愛犬「賓賓」同日早上8點多自園藝行外出見到該毒包後,即遭引誘而啃咬食用,接著馬上出現口吐白沫、發高燒狂抽搐等中毒反應。王女見狀,嚇得趕緊將賓賓送往田尾鄉的一間動物醫院,但仍挽救不回賓賓生命,在醫生宣判情況不樂觀後,王女便將愛犬帶回園藝行,讓牠能在最熟悉的地方斷氣,整個藥效發作至死亡僅3.5小時。
▲王女見到愛犬口吐白沫、狂抽蓄,嚇得趕緊將牠送醫治療。(示意圖,非當事狗/記者徐愷昕攝)
由於獸醫告知王女,「賓賓是被毒死的」,她遂展開調查,進而從監視器畫面中發現羅男身影及其犯案手法,經確認後氣得急蒐證並至警局報案。法庭上,羅男否認有任何傷害、毀損犬隻的犯行,辯稱自己丟棄的是香蕉,不是有毒食物包,強調自己從沒有買過農藥;但法官勘驗相關證據後不採信他說詞。
彰化地院審理時認為,羅男因停車問題對王女心有不滿,卻不以合法手段理性處理爭議,還無視動保法以惡劣手段毒害犬隻「賓賓」,造成牠不治死亡,主觀上明顯有傷害動物的犯意,審結依法判他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或服勞役60日,另併科罰金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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