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大獨董陳世洋遭解任 大股東日立重獲董事會主導權

2021年02月8日 09:51

▲永大獨董黃福雄召開股東臨時會解任獨董陳世洋。(圖/記者姚惠茹攝)

▲永大股東臨時會登場。(圖/記者姚惠茹攝)

記者姚惠茹/新北報導

永大(1507)今(8)日上午在新店召開股東臨時會,出席股數達61.31%,並以85.92%贊成比例,通過解任第19屆獨立董事陳世洋職務案,並補選由日立提名的新任獨董謝志鴻當選,代表握有永大逾半股權的日立,正式翻轉日立、寶佳董事席次為4:3,更加進逼永大經營主導權。

永大股東臨時會電子投票和現場報到出席股數約2.5億股,佔永大發行股數4.08億股約61.31%,現場程序十分快速,約在股臨會召開10分鐘之內,以85.92%贊成比例,通過解任陳世洋獨立董事職務案,隨後也以85.91%贊成比例,通過新任獨立董事改選案,由日立提名的謝志鴻當選。

▲永大獨董黃福雄召開股東臨時會解任獨董陳世洋。(圖/記者姚惠茹攝)

▲永大獨董黃福雄。(圖/記者姚惠茹攝)

黃福雄表示,為追求全體股東利益,並督促永大經營的立場,基於行使獨立董事職權,提案解任陳世洋獨立董事資格,主要是陳世洋在董事會前以審計委員會主席身份,召開配發股利建議案,明顯越權而喪失獨立董事立場,已無法公正超然履行獨董職務,不適宜繼續擔任永大獨立董事。

針對陳世洋提告一事,黃福雄提出4點回應,第一是召開股臨會的正當性,已在日前詳細說明過;第二是股臨會業已依法規定事先呈報主管機關核准;第三是股臨會提案結果是由公司所有股東投票決定,獲得通過;第四是所有董事都必須受股東監督檢視,並建議陳世洋為永大利益就別告了,因為提起訴訟不是任何一方樂見的事情。

▲永大獨董黃福雄召開股東臨時會解任獨董陳世洋。(圖/記者姚惠茹攝)

▲永大股東臨時會。(圖/記者姚惠茹攝)

新任獨董謝志鴻表示,未來將嚴守獨董忠實義務(duty of loyalty)與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duty of care),盼以個人長久以來對經濟刑法領域研究的學術心得,看護眾多小股東權益,對永大內部控管與公司治理素養提升貢獻一己之力,善盡獨立董事職權,助益永大董事會監督公司健全營運。

日立會後發布聲明指出,欣見股臨會順利召開完成,以公平公正公開的方式選出新任獨立董事,盼借重謝獨董個人學術與經驗,協助永大朝向公司治理3.0的立場邁進,強化公司董事會職能,提升企業永續價值,深化公司永續治理文化,提供多元化商品,接軌國際規範,引導盡職治理。

永大股東臨時會劃下句點,但日立、寶佳的董事席次將翻轉為4:3,代表日立重新取得董事會多數席次,按照程序,股東臨時會後15天內可召開臨時董事會,市場預期日立未來有意取得永大經營權,挑戰寶佳所支持的現任董事長許作名之位,將成為下一個角力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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