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大男嬰託保母帶…12天後竟右眼失明全身半癱!新手爸淚提告

▲▼嬰兒,嬰,寶寶。(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陳男把7月大兒子送至合法保母家照顧,不料才托嬰12天愛子就遭劇烈搖換,因此癱瘓且右眼失明。(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徐愷昕/台中報導

陳姓新手爸媽2019年3月迎來寶貝兒子後,同年11月1日將其送至羅姓保母家照顧,怎料才才托嬰12天,陳男一日下午突收到保母通知「兒子全身抽蓄且陷入昏迷,正送醫搶救」等訊息。醫師診治後指出,7月大的陳嬰患上了「嬰兒搖晃症」,且寶寶經開刀仍呈半癱、右眼失明及雙眼斜視等情形。案經陳男提告;台中地院認為傷害是保母所致,審結依傷害罪判羅女有期徒刑6年。可上訴。

據判決,陳嬰2019年3月出生後,陳男直到11月才把愛子託給合法保母顧,雙方也於11月1日簽訂契約,約定托嬰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6時。

未料羅女明知陳嬰為未滿12歲的兒童,身體尚未發育成熟,同年11月12日下午某時許,竟在托育處所大力、劇烈搖晃其的頭部;羅女傍晚5時許發現陳嬰四肢抽搐、僵硬及脖子軟癱,驚覺有異,趕緊聯繫陳男,而台中消防獲報後也立即前往搶救,將陳嬰送醫救治。

陳嬰經診斷後,羅姓醫師高度懷疑他受有「嬰兒搖晃症候群」,表示這種情況是外力所造成,隔(13)日遂緊急替陳嬰進行手術;開刀完男嬰雖挽回性命,但仍呈半癱狀態,且雙眼黃斑部結疤、雙眼外斜視,其中右眼還因嚴重受損、近乎失明。對此,陳男怒向保母羅女提告。

法庭上羅女辯稱,當天僅她1人在托育所照顧陳嬰,期間小孩並未跌倒或摔落,強調自己沒有搖晃男嬰。不過陳嬰的主治醫生則到庭證稱,男嬰被送來時雖然身上沒有外傷,但他開刀時有看到一個新的血管出血、沒有舊傷出血,小孩才7個月大不可能自己搖,故他確定不是男嬰跌落,一定是外力造成。

台中地院法官勘驗相關證據後,發現陳男上午送兒子出門至保母家時,小孩狀況仍良好,另加上醫師肯定男嬰的傷害屬下午發生的新傷,就此認定保母犯行明確,審結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重傷罪」判羅女有期徒刑6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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