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車商竄改中古車里程數轉手,賺到黑心錢遭判8月有期徒刑(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一名陳男為中古車商,他以76萬購入一輛賓士E350自用小客車,而該車已行駛里程數達17萬多公里,他竟花3000元叫人將里程調為7萬多公里,再以95萬元賣給邱姓夫妻。不料邱姓夫妻因車子有狀況並以75萬出售給車商,再售給徐男,進保養廠保養才得知里程數遭竄改。士林地院依詐欺罪判陳男8個月有期徒刑,犯罪所得95萬沒收。
根據起訴書內容指出,陳男於2019年1月9日以76萬元購入賓士E350,但該車行駛里程數已達17萬2268公里,他竟與一名綽號綽號「潘仔」之成年人,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詐欺取財之犯意聯絡,於2019年1、2月某日以3000元代價交給潘仔調整里程數為7萬多公里。
同年4月30日,邱姓夫妻以95萬元購入該輛車,該因駕駛期間有拋錨狀況,夫妻決定在8月5日以75萬元出售給車商莊姓負責人。莊男於12月6日再將車子以95萬元出售給徐姓男子。豈料徐男將車輛進廠維修保養,赫然發現里程數遭竄改,立刻告訴賣給他車子的莊男,一路追到前手邱姓夫妻。
月收30萬的車商陳男辯稱,他有告知邱姓夫妻該車為歐規外匯車,里程數不準確僅供參考,調整里程數只是為了數字好看,並且當初是以76萬向陳女購入,扣除配件僅賣給邱姓夫妻85萬元(配件10萬元),差價並沒有很大,根本不需要詐騙他們。
邱男於審理時證稱,他已經向陳男買過不少次車,需要用車就會找他購買,並指出陳男介紹該輛車並沒有交代里程數部分,也沒說該輛車為外匯車,因為對車不了解,也分不清楚總代理車跟外匯車的差別,但剛牽回來里程數為7萬多,開了幾個月以8萬多公里里程數賣給莊男;沒想到過了1年多,收到莊男的訊息表示買了這台車到監理站查詢車況,竟發現這輛車有2筆檢驗紀錄,都為10幾萬公里,遠超過他當初購車紀錄。
法官認為中古車買賣市場中,里程數為購買者決定購買與否的重要因素,但陳男卻消極隱瞞導致購買者陷入錯誤。甚至委託他人以調降車輛里程數並蓄意導致邱姓夫妻受有財產損害,影響中古車市場的交易安全,考量陳男犯後態度、未能與邱姓夫妻達成和解,依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8月,犯罪所得95萬元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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