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姓員警包庇女友經營應召站,除了遭到停職,還被判刑。(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羿妏/屏東報導
屏東一名杜姓員警2017年間涉嫌包庇其鄭姓同居女友經營應召站,並且教導鄭女旗下的2名馬伕如何躲避警方盤查,事後屏東縣警察局查獲屬實,將杜員停職,依法送辦。對此,屏東地院日前審結,依法判杜員10月刑期;至於鄭女則遭判4月刑期,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杜員於2016年11月起任職於屏東縣恆春警分局建民派出所之警備隊,孰料,他卻利用職務之便,於2017年5月起,包庇鄭女經營應召站一事,除了將警方擴大臨檢、取締酒駕勤務班表私下提供給鄭女,曾利用派出所內的公務電腦,查詢特定對象之個人資料,並教導鄭女旗下的林姓馬伕,於載送應召女子前往汽車旅館進行性交易時,該如何規避警方查緝。
警方於2018年3月6日接獲線報,偽裝成客人進行交易,查獲鄭女雇用的馬伕及應召女,不料,杜員竟還指導馬伕該如何應對警方,避免女友受到牽連。案經警方深入追查之下,才發現杜員竟於背後擔任軍師,全案因此曝光。事後,杜員因涉及公務員包庇他人圖利媒介性交等情狀,除與鄭女被依法送辦,屏東縣警察局調查後,也依法將杜員停職。
對此,杜員、鄭女坦承不諱,屏東地院審結後依公務員包庇他人圖利媒介性交、猥褻罪、公務員登載不實準文書罪,合併判杜員10月刑期;另依圖利媒介性交、猥褻罪,將鄭女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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