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北居檢去看牙醫被開罰10萬元。(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新冠疫情嚴峻,彰化1名李姓阿北自大陸返台奔喪,按照疾管局規定到醫院採檢,回程因嘴唇不適順道找熟識的牙醫診所就醫,30分鐘後始再回到隔離處所,違反居家檢疫規定被罰10萬元,阿北認為他看完診後就返家,被罰很無辜,但因他「未主動聯繫」就外出就醫,確實觸法,也向彰化分署繳清罰緩。
彰化分署指出,李阿北因為其居住在臺灣的妹妹往生,依習俗要為妹妹棺木「封釘」,因此以奔喪原因在去(2020)年7月4日自中國大陸入境,並依據「開放部分民眾自費檢驗新冠肺炎申請規定」向彰化縣政府衛生局提出自費檢驗申請。
彰化縣政府通知義務人於同年7月15日上午9時到彰化某醫院急診室採檢。李姓義務人當日是自行騎機車前往醫院進行採檢,採檢程序結束後於當日10時20分離開,依照規定李阿北應立即返回居家隔離地址。但他當時因為嘴唇也不適,因此在回家的路上就因嘴唇不適順道找熟識的牙醫診所就醫,30分鐘後始再回到隔離處所。
事後阿北的健保卡就診紀錄通報,衛生局發現他在檢疫期間有「未主動聯繫」即外出就醫行為,因此就依據傳染病防制法第48條第1項、第58條第1項第2款及新冠肺炎條例第15條第2項規定,認定阿北此舉屬以擅自離開居家檢疫地點,且時間在2小時以內,故在7月20日依據裁罰標準罰了10萬元,並於12月30日送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執行。
▲阿北居檢去看牙醫被開罰10萬元。(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彰化分署在收受前述案件後隨即加強執行,同時也主動與李阿北聯絡,協調他能夠主動繳納。在協調過程中,他對於被罰事實仍覺無辜,認為自己是「自行」到醫院採檢,只是因為在回家的途中順道看牙醫而已,而且看完後即回家,這與一般回到檢疫處所後再出來的情形應有不同,所以不覺得自己應該被罰。他說:如果彰化縣衛生局當日能夠派人陪同他一起就診,那就不會發生這種無辜被罰的事了。最後經彰化分署人員緩的說明及勸繳後,他終於釋懷,並將10萬元的罰鍰全部繳清。
彰化分署也藉由這個案例提醒社會大眾,依據衛生福利部在2020年4月13日所公告的「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對象應遵守及注意事項」壹、一、(四)規定,居家隔離民眾如有發燒等其他身體不適現象而要就醫時,應主動與當地衛生局聯繫,或撥1922,並依指示方式儘速就醫。李阿北應該就是違反了上述規定中的「就醫指示」,因此遭罰了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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