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美國參議院對前總統川普於的第二次彈劾聆訊,在美東時間周二(9日)下午1點(台灣時間周三凌晨2時)展開。參議院議員以56票贊成、44票反對,投票通過這次彈劾聆訊合乎憲法,預料隔日(10日)控辯雙方會正式就案情展開陳詞。
▲美國前總統川普。(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川普這次會被彈劾,是因為他被指控煽動1月6日的國會山莊暴動,他被指控「煽動叛亂」罪名。展開參議院議員投票通過彈劾聆訊的規則後,眾院彈劾案負責人、民主黨的拉斯金(Jamie Raskin)在聆訊開始時表示,這次聆訊基於「冷酷而堅固」的事實。
拉斯金接著播出國會暴動片段,播完後指控川普煽動暴亂,犯下「可被彈劾的罪行」。拉斯金指出,根據憲法,總統不能犯下嚴重罪行和不檢行為(high crimes and misdemeanors),這正正是對總統作出彈劾的權力來源,而有關權力應該適用於在總統卸任前不久的行為。而川普的辯護律師則針對是否合憲提出反駁,認為川普已經卸任「彈劾一名平民並不合乎憲法」。
辯論過後,參議院議員以56票贊成、44票反對,投票通過這次彈劾聆訊合乎憲法,預料隔日(10日)控辯雙方會正式就案情展開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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