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高中生想接客賺錢 遭「性交易輔導員」騙色還偷拍逼肉償

▲性侵,性騷擾(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女高中生遭多次誘騙與對方上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桃園市孫姓男子2016年透過交友軟體BeeTalk認識17歲少女小方(化名),自稱是八大行業的「性交易輔導員」,誘騙小方必須拍攝性愛或自慰影片供其審閱,更以「試貨」為由先後與小方發生多次性行為。小方後來不願繼續這種不正常關係,反遭孫男用偷拍的性愛影片威脅,高院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5罪合併判處孫男5年6月徒刑,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孫男2016年間認識就讀高一、17歲的小方,用「性交易輔導員」之名騙到小方的自慰影片後,又以「試貨」為由與小方發生性行為。

小方隔年想向孫男借5千元,孫男則稱身上只有2千,其他要用「性愛影片」和公司借,小方為錢再度同意發生關係,但孫男當時沒有架好鏡頭,影片未拍攝成功。

孫男於同年9月再度佯稱要小方從事性交易,被拒後說「公司要求賠償2萬元」,又要小方和他發生性行為,每次當作彌補5000元損失,更在期間內偷拍2人性愛影片。

▲▼性侵,教師,女學生,未成年(示意圖/CFP)

▲孫男更以影片要脅。(示意圖/CFP)

小方後來想脫離這樣不尋常的關係,竟遭孫男以「不理我會懲罰」、「有妳的影片」等語威脅,要她再清償應彌補的2次性行為,否則要將影片公開,小方才在多次推託後報警提告。

孫男到案後坦承犯行,其辯護人稱小方是經過思考後出於自由意志而與孫男達成合意,並未因被告詐術行為而陷於錯誤,桃檢則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罪嫌將孫男起訴。

法官一審將孫男3次誘騙小方上床,連同最初要求小方提供自拍不雅影片,再加上最後用性愛影片脅迫少女陪睡的犯行,依違反《兒少條例》等5罪合併判刑6年半。

孫男上訴二審,與小方達成和解獲得原諒,法官二審考量孫男犯後態度,有情堪憫恕之處,將他所犯其中3罪減刑,並將全案5罪合併改判為5年6月徒刑,其中2罪各判刑7月定讞,另3罪各判刑2年半到3年10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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