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假扮市議員媳婦,以婆婆車禍為由,向雜貨店借錢,對方真的掏錢後,才驚覺遭騙。(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羿妏/基隆報導
基隆市2019年8月28日發生一起詐欺事件!事發當時一名蔡姓女子向某雜貨店老闆佯稱,自己是某市議員的媳婦,以「婆婆發生車禍急用錢」為由,表示想借6200元,並簽立借據。老闆聽完立刻掏錢,但事後才驚覺遭騙,氣得報警。一審基隆地院依法將蔡女判處罰金3000元,得服勞役3日,案經上訴,二審基隆地院以上訴無理由駁回,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一審審理期間,法官調查,蔡女被診斷出有精神相關疾病,會出現情緒高亢、聽幻覺等現象,再加上蔡女於警詢時稱,案發時曾服用藥物,導致其神智不清,依法得以減刑,審酌蔡女坦承不諱,事後依詐欺取財罪,判處罰金3000元,得服勞役3日。
然而,檢方不服結果提上訴,認為原審未傳喚雜貨店老闆訊問其就蔡女之客觀觀察,亦未將蔡女交由精神專科醫師或醫療機構做精神鑑定,僅依蔡女提出的非案發時診斷書,予以減刑,難認量刑妥適。
惟二審法官勘驗相關事證後發現,「蔡女雖於案發後,能清楚描述犯案動機,聲稱自己當時假扮市議員媳婦借錢,並於借據上簽下別人姓名、電話,3分鐘內完成犯案,再將詐得款項拿給債主」,由此可知,蔡女被捕後能了解原因,也能配合警方辦案,且蔡女曾自承是因為生病才會犯案,綜上認為上訴無理由,另審酌,蔡女與雜貨店老闆已達成和解,履行賠償金額等情狀,最終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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