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小云(化名)洗澡一半時抬頭,突然見到上方有一個手機鏡頭對著自己,嚇得急呼救。(圖/免費圖庫pxhere、pakutaso)
記者徐愷昕/台中報導
葉姓男子為滿足個人私慾,一日竟在台中某專門出租給學生的套房外、站在鐵椅上,拿出手機偷錄宿舍內女子小云(化名)的沐浴過程!小云洗澡洗到一半抬頭,驚見對外窗上有一個鏡頭正對著自己,嚇得呼救並報警。法庭上葉男否認偷拍,辯稱自己是在曬衣服,但法官不採信他說詞,審結依妨害秘密罪判他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葉男2019年4月14日下午近2時許在1樓宿舍區某處,趁小云在其套房浴室洗澡而未注意之際,擅自搬動曬衣場旁的一張四角鐵椅,放置在某浴室牆外,站上去後順勢將手舉起,以手機竊錄小云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嚇得小云發現後趕緊報警處理。
小云向警方表示,她洗澡洗到一半時抬頭,就見一隻手拿著手機鏡頭對著她,所以才馬上將窗戶關起並大聲呼救,同時告知在門外等她的郭姓友人;出浴後便開始一一詢問問附近住戶,一個個查看手機,不料才問到第二個就碰上葉男,但葉男面對查手機毫不遲疑,甚至主動表示要打開相簿供她查看,行為與一般常人反應有異,遂懷疑他就是犯人。
台中地院審理時勘驗附近監視器畫面,發現葉男行跡可疑,案發前20分鐘在現場徘徊,接著還搬著鐵椅看著監視器鏡頭好幾秒鐘,對此認定他犯行屬實。
法庭上葉男否認犯行,辯稱當時搬椅子是為了曬衣服;但法官認為曬衣場是在監視器左側,若他需要鐵椅曬衣,僅需將椅子搬至曬衣場即可,何必迂迴繞行至小云浴室外才又移往曬衣場,審酌他嚴重侵害小云隱私權,犯後也沒有任何悔意,最後依「無故利用設備窺視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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