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男為了滿足一己之慾,竟強逼傳播妹依依(化名)替自己口交。(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徐愷昕/台中報導
陳姓男子在台中某KTV酒店內擔任店長幹部,怎料,一日他竟對至酒店服務的傳播妹依依(化名)伸狼爪,趁女方不注意時藉酒搭肩,接著還以手強壓依依頭部,逼其幫自己口交,嚇得依依脫困後急報案並至醫院驗傷。案經台中法院審理,陳男被依犯妨害性自主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可上訴。
身高171、體重約75公斤的陳男任職於台中某KTV酒店,並於裡頭擔任店長一職,他2019年間一日清晨與24歲剛入行沒多久的傳播妹依依在包廂內喝酒聊天時,突興起色念,先是藉酒搭肩依依肩膀,接著竟詢問女方是否願意替他口交。
依依當場明確拒絕,並多次表達「不要!不行!」但陳男仍不善罷甘休,直接用力以手強壓她頭部,迫使身高150公分、體重僅41公斤的依依屈身,接著他更大膽解開自己的褲頭掏出生殖器,然而在依依死命反抗後,陳男驚覺自己恐鑄大錯,立即起身如廁;依依這才成通脫困、逃離現場。
法庭上,陳男矢口否認有任何強制性交未遂的犯行,辯稱自己雖然有勾搭依依肩膀,但2人僅有喝酒、聊天,沒有其他舉動,他更沒有逼迫女方屈身替自己口交。
台中地院審理時勘驗依依的驗傷單及相關證詞,認定陳男犯行屬實,審結依「對於女子以強暴而為性交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
案經上訴;台中高院審理時陳男指出,自己事後已賠償依依7萬元,但依依卻將該賠償金與經紀人平分,顯然一切根本是2人自導自演,為了向他進行勒索敲詐;但法官認為原審事證明確,且陳男犯後至今僅願賠償卻不願認錯,審結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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