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管委會副主委向女保全提議性交易,還趁機擁抱、親吻對方臉頰。(示意圖/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陳羿妏/新北報導
新北某社區管委會副主委阿宏(化名)接連於2019年4月27日、5月4日,對同社區女保全阿娟(化名)談及性交易,並趁機上前擁抱、親吻對方臉頰,二度性騷擾得逞。對此,新北地院審結,依意圖性騷擾罪,將阿宏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
判決指出,阿宏因對阿娟存有好感,先於2019年4月27日邀約阿娟至三界廟前廣場聊天,過程中開口談到性交易一事,不料,他見阿娟深感不悅,打算先行離去,竟突然走上前,擁抱、親吻阿娟臉頰,藉此性騷擾得逞。誇張的是,同年5月4日,阿宏到南勢角烘爐地一處山區爬山時,偶遇阿娟後,竟故技重施,再次提及性交易之事,而他見阿娟感到冒犯想離去時,更再次上前擁抱、親吻對方,二度騷擾得逞。直到阿娟報警,全案因此曝光。
阿宏否認犯行,辯稱他與阿娟為男女朋友,正在交往中,話題雖有提到性交易,但阿娟並無感到冒犯或不高興欲離去,至於他的親吻、擁抱行為並非性騷擾,而是約會結束準備離開會做的動作。
阿娟提到,阿宏曾向他表示「我朋友也是人夫,在外面也有女朋友,然後他建議我要喝牛奶,不需養一頭牛;可以用5000元跟妳性交易嗎?我不是沒有錢,這筆錢我花得起」等語,提議性交易,但她強行拒絕後,阿宏卻趁機擁抱、親吻她,2次騷擾行為都相同,讓她認為人格、名譽受到侮辱,且工作表現受影響。
法官勘驗對話紀錄,發現阿宏曾傳「不是的,這我把持得住嗎?」「因為我知道,我就是把持不住,才變成我現在這樣子」,阿娟則回「那是你的問題啊」、「我的個性我有可能去當人家小三嗎?」、「還是去金錢交易嗎?我如果做那種事情之後,跟我所要做的是違背的,你懂嗎?我就等於是破壞人家家庭。」可得知阿娟明確表達不可能當小三,且破壞他人婚姻,足證雙方無男女交往之情。
綜上,法官認為,阿宏身為社區管委會副主委,竟為滿足私慾,不尊重身為保全的阿娟,趁機性騷擾,造成阿娟心理蒙受陰影,顯見其法治觀念薄弱,缺乏對女性自主權益的尊重,另審酌其犯案動機、智識程度等情狀後,依意圖性騷擾罪共2罪,分別處3月刑期,應執行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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