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被韓國瑜控告違反《選罷法》案偵結不起訴。(資料照/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前立委黃國昌在2019年底,多次公開質疑當時的總統大選候選人韓國瑜,利用立委職務協助岳父李日貴的大通砂石行,在雲林河川地「圈地盜採砂石」,韓控告黃涉嫌加重誹謗、《總統副總統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等罪,但台北地檢署調閱相關政府公文後認為,黃是在查證後,基於善意提出評論,18日以罪嫌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
韓國瑜提告指控,黃國昌從2019年11月、12月間,多次舉行記者會,或在臉書上,質疑韓國瑜妻子李佳芬的父親李日貴,成立大通砂石行在雲林西螺大橋附近盜採砂石,後來李日貴把雲林縣議員的位置交棒給李佳芬,韓國瑜也當上立委,政府突然在特定立委介入下,斥資數千萬蓋新的堤防,與舊的堤防之間形同「圈地」,成為李家的非法砂石場。
韓國瑜不滿被指為圖利自家人,委託律師向台北地檢署提告,黃國昌曾為此出庭解釋,自己在接到民眾檢舉後,曾調閱相關資料、詢問官員後,因違法行為已經超出刑事追溯期,因此後來選擇向監察院提出檢舉。
檢察官為此也調閱經濟部水利署、監察院糾正文,以及大通砂石行被國有財產局要求補繳佔用國有地補償金的處分書等資料,認為黃國昌發言前有憑有據,對可受公評之事提出質疑,並呼籲有關單位徹查,並無傳播不實內容使人不當選或妨害名譽,因此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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