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頭撞牛頭駕駛落跑!牠夜遊逛大街...車毀牛亡雙方都錯先吃罰單

▲屏東縣台一線新潮州大橋發生人牛車禍,警方對肇事者、飼主各開史單告發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以下同)

▲屏東縣台一線新潮州大橋發生人牛車禍,警方對肇事者、飼主各開史單告發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以下同)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台一線新潮州大橋北上車道於10日凌晨發生車輛撞牛事件,導致牛隻受重創,駕駛人揚長而去,飼主送往屠宰場處理;經警調閱監視器,通知到案說明,車主、飼主雖互不提告,惟該分局仍依道交處罰條例對他們雙雙開單告發。

▲屏東縣台一線新潮州大橋發生人牛車禍,警方對肇事者、飼主各開史單告發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以下同)

▲車輛嚴重受損。

內埔警分局萬巒分駐所轄區10日凌晨發生一起人牛交通事故,牛雖未被撞死,惟頭部重創,逕由吳姓飼主聯絡業者載送屠宰場處理。

警方事後調閱監視器,通知林姓車主到場。林男表示,當時牛突然衝出道路,他來不及反應,左車頭與牛頭對撞,見牛癱倒在地,一時心懼,遂駕車離去;而他的自小客車板金凹損及引擎嚴重受損,已無法再使用,但因離開案發現場,未即時處置,深感有錯。

而吳姓飼主表示,林男身體無傷,實屬大幸,對於未善盡圈養致「牛逛大街」,自知理虧,雙造互不提毀損告訴及求償,調解成立。

但警方對於吳姓飼主疏縱禽畜在道路上奔走,妨害交通,違反道路安全處罰300-600元罰鍰;林姓車主肇事,雖無人傷亡,但未依規定處置,開單告發,處以1000-3000元罰鍰。。

分局長蔡耀順說,該分局轄區多有從事畜牧工作業者,畜養各類動物應善盡馴養責任,避免出入人車使用之道路,影響用路人權益;另呼籲用路人發生交通事故,應負採取必要措施、報告警察機關及不得駛離現場等義務。

▲Her今天推出「新紅薑黃先生 利休園加強版」200顆 x 1瓶+30顆 x 1包原價3179元,特價2280元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