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性愛趴遭檢舉…9男嗨一半警察來了!主辦人辯「沒獲利」下場曝

▲▼酒吧,派對,開趴,party,夜生活,俱樂部,club。(圖/示意圖/pixabay)

▲高雄2名男子在飯店舉辦「同志性愛趴」吸引了9人報名參加,派對當日遭警查獲。(示意圖/pixabay)

記者徐愷昕/高雄報導

鄧姓、林姓2名男子為了營利,在LINE上開了一個群組後陸續邀請男同志加入,接著就公告2020年2月1日要在高雄某飯店舉辦「性愛派對」,有興趣參加者須繳交350元;未料,派對暗中遭檢舉,當日活動進入尾聲即遭警查獲。橋頭地院審結依「圖利媒介性交罪」分別判鄧男及林男有期徒刑5月及4月,皆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鄧、林2人在LINE上開設「2/1高雄新春酒會2020年」群組後,分別邀請不特定男同志加入,並在群組內張貼「性愛派對」等相關訊息,標示參加費為每人350元,最後吸引了9人報名;鄧男則陸續先收了其中6人的報名費,總計2100元。

為了準備派對,鄧男先以3880元定下高雄某飯店的房間,接著又購買了活動中會使用到的保險套、飲食、超商禮券紅包等物品。而據了解,派對當天下午3點即開放進場,參加者可以任意與場內的人合意性交。

高雄警方當天接獲檢舉後,晚間9時10分遂前往派對房間執行臨檢,當場查獲上情,扣得鄧男所收取的參加費,並將2名主辦人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法辦。

法庭上鄧、林兩人皆坦承犯行,其中,鄧男的辯護人還出面緩頰,強調這場派對鄧男獲利微薄,且最初僅是因發現同志族群交友不易,常遭歧視眼光,才有舉辦活動的念頭,又鄧男家境不佳,現在還需照顧失智大哥,若入獄將對家中經濟有重大影響。

橋頭地院審理時認為,鄧、林兩人不思以正途獲取所得,竟媒介不特定男子參與派對、任意性交,藉以牟取不法利益,行為實屬不該,不過衡量兩人犯後態度及經濟狀況,審結依「圖利媒介性交罪」判鄧男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另予以緩刑2年機會,但期間須付保護管束及服勞役80小時;至於林男則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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