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要深思熟慮。(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網戀有風險,先要看清臉?廣州一富二代日前在網路上認識了一名女孩,認為對方就是自己命中註定的女神,兩人迅速墜入愛河,熱戀3個月後火急火燎就娶了對方。沒想到,在和新婚妻子蜜月期間,第一次見到了卸妝後的愛妻,頓時心如死灰,決定離婚。
據《山東高法》報導,兩人迅速閃婚,富二代向女方家裡支付了2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86萬元)作為聘金。
然而,就在與新婚妻子蜜月期間,他發現卸了妝的妻子,與此前的「極品女神」的模樣差太多。妝前妝後顏值的巨大反差,讓富二代無法接受,他認為女方的行為已經構成詐騙,遂將其告上法庭,起訴要求離婚,並且退還聘金20萬!
兩人鬧翻後,女方怒斥,「當初可是你說會接受我的所有,包容我的一切,怎麼現在卸了妝你就不認了?」對此,富二代也悲憤表示,「妳自己看看妳這照片跟妳壓根就不是一個人!妳這屬於詐騙!必須離婚!」
據悉,大陸民法典第1042條「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的規定,實質上禁止的是買賣婚姻或以婚姻為藉口索要「天價聘金」的行為。法院最後判定,女方不用退還聘金,「因為對於男女雙方依民間習俗,自願支付且未超出男方承受能力的聘金,法律並未禁止。」
該判決引發了眾多網友討論,多數人認為富二代純屬活該,「這男的是不是腦子被驢給踢了?」、「男性的恥辱,結婚是因為別人的樣貌嗎?太可笑了」、「男的自己用下半身思考怪誰?素顏都沒見過就結婚,覺得不美就要離婚」、「離得好,這女得真是三生有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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