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每年11月至次年3月,容易起霧,行駛國道時應特別小心駕駛。(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賴文萱/台北報導
台灣因地形因素影響,在冬、春兩季容易起霧,且霧氣會隨著氣流四處飄移。高公局就曾公布每年11月至次年3月最常出現濃霧的21條國道路段,高公局提醒,發生能見度在500公尺以下的大霧或濃霧時,對行車視線影響甚大,若用路人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與注意車前狀態時,很容易發生交通事故。
高公局過去曾經公布高速公路霧區路段,包含國道1號內湖、林口、楊梅、三義、彰化、員林、西螺、新營及仁德;國道3號七堵、樹林、龍潭、關西、香山、南投、竹山、梅山、關廟及田寮;國道5號坪林;國道6號霧峰系統至國姓等路段。
▲在霧區行駛時,若遇能見度不佳,應立即開車頭大燈,並保持較長的跟車距離。(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行駛霧區路段行車守則:
(一)能見度不佳時,應即開亮車頭大燈、霧燈及危險警告燈,以提醒後方來車;如能見度太差時,建議從最近之交流道駛離高速公路,避免將車輛停於路肩。
(二)霧中行車時,應保持較長的跟車距離,小心駕駛並避免變換車道,切勿緊急煞車或將車輛停於車道上,以維護行車安全。
除了於霧區路段要小心駕駛外,高公局也提醒用路人,若行車時有相關行車問題,請透過隨車乘客撥打高公局1968免付費專線詢問。若遇緊急狀況,儘量滑行至路肩,啟亮危險警告燈,並於車輛後方50-100公尺處樹立車輛故障標誌。
倘若汽車無法滑離車道時,則啟亮危險警告燈並於車輛後方100公尺擺放車輛故障標誌,警示後方來車,並立即撥打1968或110求援,而待援期間人員請退至護欄外或其他安全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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