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新北執行署至羅男家送暖。(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供)
記者徐愷昕/新北報導
44歲羅姓緬甸籍華僑2020年1月從家鄉入境台灣時,因攜帶1公斤的加工豬肉品遭裁罰20萬元,由於逾期未繳納,被移送法務部強制執行。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年前登門查訪時,因發現羅男家庭狀況不佳,且還有3名子女要養,遂特地送上2000元紅包及米菓禮盒;羅男的7歲兒子收到後,天真地向執行官說「你當我爸爸好嗎?」童言童語令人心疼。
▲違規帶肉品入境最高重罰100萬。(圖/記者曾俊豪攝)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平時的工作有一部分主要是替國家向違法者「討債」,不過其實遇到義務人生活困頓時,執行署除暫予寬緩執行外,也會適時伸手給予援助,並視情況辦理愛心捐款及關懷訪視。
羅男生是緬甸華僑,20多年前來台讀書時,認識同為緬甸華僑的羅太太,因而結婚定居臺灣,他2020年初回緬甸探望母親,返國時當地親戚出於好意,於送機時致贈梅乾菜內混香腸作為禮物,但他因趕機一時未察,於入境時遭查獲攜帶約1公斤的加工醃製肉品,雖屬無心之過,但仍遭裁罰20萬元。
▲法務部新北執行署至羅男家送暖時,其幼女獨自在旁遊玩。(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供)
羅妻坦言,先生目前在緬甸獨立經營架設網路相關業務2年多,初期每月收入僅1萬餘元,現在每月約3萬餘元,除供給自身在緬甸之生活開銷外,每月僅能匯給她2萬元作為1家4口的生活費。
羅妻表示,現在家中3歲、7歲及10歲小孩都是由她照顧,先生每月給的2萬元扣掉房租1萬元,僅剩1萬元生活費,所以面對20萬元罰鍰,實在無力辦理分期繳納。
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今年過年前去探訪羅先生位在中和區的住家時,在場給了羅男7歲兒子一個2000元紅包,男孩收下後還活潑地跟主任行政執行官說,「你當我爸爸好嗎?」,天真話語令執行人員人鼻酸,顯見羅先生為了糊口,不得已捨棄親情遠赴「他國」謀生,對小孩所造成的影響頗深。
對此,新北分署強調,「執行有愛,公義無礙」是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之施政理念之一,對於惡意脫產的義務人,他們必施以強制處分手段,以實現公義;而對於經濟弱勢義務人,必施以柔性關懷,希望能讓民眾感受到執行機關亦有溫暖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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