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台61線、西濱快速公路北上雲嘉大橋路段21日上午7時許發生20車連環撞的重大車禍,造成2死8傷。律師林智群在臉書兩篇PO文中提到,萬一在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上發生車禍,首先要做的事情是「先移車,先移車,先移車!」如果沒辦法移車,至少人要先出來並站到路邊。
▲20車連環撞現場畫面相當驚悚。(圖/地方中心翻攝,下同)
林智群提醒,如果在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發生車禍,先別急著找對方理論,地下劃線也可以省了,畢竟現在很多車主都有裝設行車記錄器,最重要的是先移車,萬一沒有辦法移車,至少人要先出來並站到路邊躲避,「先確保自己生命比較重要!命都沒了,講路權有意義嗎?」
林智群分析,假如前方車禍的車主可以移車卻不移動,導致後方車輛撞上,在一定情況下,前面兩台車的車主是要對後車負責的,也就是說,車主就算在第一次車禍事件中站得住腳,第二次車禍卻可能站不住腳,不過,他之所以PO文不是要針對西濱的車禍,只是想提醒大家,遇到類似的狀況時要怎麼處理,先有概念比較重要。
▼▲轎車遭夾擊,車體嚴重毀損。
大約4小時之後,林智群再度於臉書PO出第二篇文章,他談到,在高速公路常會碰到一種情況,就是原本順暢的道路因為車禍而堵成一團,如果很嚴重,大家都能體諒,但有時候看到只是小擦撞,心中都會忍不住想「你馬卡差不多耶!這種小擦撞,需要把車子停在現場嗎?不能拍完照後移車到路肩嗎?以為是重大犯罪現場嗎?」
林智群認為,高速公路和一般平面道路不同,後方的車輛無法繞到其他地方,所以一旦發生小擦撞就會塞車,除了延誤他人時間之外,另外還有安全問題,「我已經講了,把車子停在高速公路上是很危險的,然後你為了一個小擦撞,把車子停在原地,把自己甚至全家人的生命置於風險之中,你們的生命有那麼廉價嗎?」
如果在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上發生車禍, 別急著跟對方理論, 甚至地下劃線也可以省了(行車記錄器應該夠了) 先移車,先移車,先移車! 沒辦法移車的話,人先出來站到路邊躲, 先確保自己生命比較重要! 命都沒了,講路權有意義嗎? 另外, 如果前面...
由林智群律師(klaw) 發佈於 2021年2月21日 星期日
其實在高速公路上常碰到一個情況, 本來順暢的路突然塞起來,大家堵成一團, 慢慢前進慢慢前進,終於經過車禍現場, 如果很嚴重,大家都能體諒, 但有時候看到只是小擦撞, 我會忍不住想:「你馬卡差不多耶!」 這種小擦撞,需要把車子停在現場嗎? 不...
由林智群律師(klaw) 發佈於 2021年2月21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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