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縣淵明國中遭檢舉學生受到體罰,20日21時《臺灣青年民主協會 TYAD 》貼文抨擊,有一名男性網友於貼文底下發表不理性留言,「要不是法律管著,還不趁開學前把學校燒了,燒不掉就多買幾桶瓦斯放在學校廚房裏一口氣將學校炸了...」等偏激言論。警方依《妨害秩序恐嚇公眾罪》,將該名男子移送偵辦。
▲雲林縣淵明國中遭檢舉學生受到體罰,卻引來網友偏激留言,直指「要不是法律管著,還不趁開學前把學校燒了、帶刀先從警衛開始挖眼睛割鼻子放血...」。(圖/記者蔡佩旻攝)
一名男性網友留言:「要不是法律管著,還不趁開學前把學校燒了,燒不掉就多買幾桶瓦斯放在學校廚房裏一口氣將學校炸了.....,最好那些人渣垃圾王八蛋男妓婊子淫蕩齷齪卑鄙無恥下流的老師們都在場連同生他們的父母一同抓來死〜X你天殺的現在2021年還有這種事!
▲《臺灣青年民主協會 TYAD 》貼文下方出現名網友偏激言論,直指「要不是法律管著,還不趁開學前把學校燒了、帶刀先從警衛開始挖眼睛割鼻子放血...」。(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聽到火氣都上來,如果我是該校學生,還不帶刀先從警衛開始挖眼睛割鼻子放血讓它慢慢死。再殺到一級主管辦公室,看一個殺一個,割舌頭挖眼睛男的屌割掉女的陰道拿刀捅爛任其失血;殺完再殺級任導師及科任老師。敢當全班面打人就要做好死的準備....只是沒學生敢反抗不要自以為是,狗急都會跳牆#現在小孩真的太乖#如果我是該校學生學校早就不存在或是鬧出人命#感嘆」。
▲雲林斗六警分局副分局長黃仁男表示,警方昨日下午接到校方報案後隨即著手偵積極辦,依《刑法》151條妨害秩序恐嚇公眾罪,將該名留言男網友移送偵辦。(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淵明國中日前新公布的服裝儀容23條校規中,除了髮禁外,針對女學生內衣顏色規定「建議胸衣穿著淡素色」較為爭議,學務主任紀孟豪說明,胸衣部分是建議,為的是怕學生流汗被汗水浸濕的制服透出顏色,中學年紀的孩子對兩性好奇難免,是為避免孩子會被比較、開玩笑等,造成女同學心理不適。
淵明國中校長丁清峯22日受訪表示,有家長反映許多偏激留言造成學生安全有疑慮,校方考慮許久,認為這會對於學生放學、甚至上課與在校的學生住宿安全造成相當大的傷害,以保護學生為立場,該留言已涉及違法,所以決定針對較為偏激的一篇留言者,在21日下午14時主動到轄區派出所報案。
▲丁清峯指出,其實針對學校的政策,一定會配合教育部的整個輔導的規範,學校一定會去執行改進、修訂,繼續致力於教育工作。(圖/記者蔡佩旻攝)
丁清峯指出,其實針對學校的政策,一定會配合教育部的整個輔導的規範,學校一定會去執行改進、修訂,繼續致力於教育工作;而校園安全部分,學校一定保護學生的安全,讓他們在學校有完整的受教權、安心、安全地上課,這是家長、社會大眾所期望。
▲《臺灣青年民主協會 TYAD 》貼文下方雖有網友謾罵,但也引來力挺學校的校友幫學校發聲。(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雲林斗六警分局副分局長黃仁男表示,警方昨日下午接到校方報案後隨即著手偵積極辦,依《刑法》151條妨害秩序恐嚇公眾罪,將該名留言男網友移送偵辦。警方已針對校園安全部分加強巡邏,請家長及學生放心,也呼籲網友,請勿再有偏激留言造成民眾恐慌,以免觸法。
針對該男背景及留言動機,警方表示,該案相關內容還在偵查當中,基於偵查不公開不便對案情多做說明。警方近一步說明,該留言網友恐涉及刑法妨害秩序罪章第151條恐嚇公眾罪,以加害生命、身體、財產之事恐嚇公眾,致生危害於公安者,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校方考慮許久,認為這會對於學生安全造成相當大的傷害,以保護學生為立場,該留言已涉及違法,在21日下午14時主動到轄區派出所報案。(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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