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雲提案修法廢除選舉保證金門檻。(圖/翻攝自Facebook/范雲)
記者黃巈禾/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范雲22日表示,財產不應成為參政門檻,落實平等參政,才能使民主深化鞏固,為此提案修法廢除選舉保證金門檻,改登記費或連署替代。
范雲2018年申請登記參選台北市長,因拒繳保證金遭北巿選委會不受理,她不服而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年1月認定,北巿選委會不受理處分無誤,判范雲敗訴,全案可上訴。
范雲22日與綠黨共同召集人劉崇顯、守護民主平台會長張烽益,以及辯護律師等人,在立法院召開「錢多才能選?平等參政才能深化民主」記者會,共同呼籲財產不應成為參政門檻,落實平等參政,才能使民主深化鞏固。范雲表示,將繼續提出上訴直到制度變革,並在立院啟動選舉公共化系列修法工作。
范雲整理出各國的選舉制度,以英國為例,同樣有保證金制,但近年調降發還門檻,相對於台北市長選舉保證金高達200萬元,倫敦市長選舉保證金5000英鎊,相當於台幣20萬元,是台灣同等選舉的10分之1,而德國、愛爾蘭以及加拿大有保證金制但被認為違憲。
有些國家用登記費或連署替代。法國1993年後已沒有保證金制,部分選舉可能另有門檻,例如總統候選人要獲得500名民選公職人員的連署。義大利國會議員的參選門檻,是500到1500個選民連署,視選區性質、規模而定。美國加州等多數州沒保證金制,而是以合理的登記規費或連署替代做為門檻,2018年加州州長選舉,是4000美元的登記費,相當於台幣10幾萬,且可由7000個選民連署替代。
范雲指出,許多國家不只沒保證金門檻,更由政府提供多元政見宣傳管道、實務補貼交通文宣、禁止選戰期間購買社群媒體廣告等方式,降低候選人的競選經費壓力。
擔任保證金案義務律師的陳鵬光律師、吳典倫律師指出,法院就原告提出的學者論述、國外法院見解與立法例,只用幾句國情不同就輕易否定,並僅以形式上的相同收費標準就判定制度沒有差別待遇、認定保證金沒有違憲疑義,這樣的判決欠缺憲法高度,未能充分保障人民參政權,20多年前的大法官468號解釋就呼籲選舉保證金制度應與時俱進。
「選舉應公共化,才能落實平等參政權」范雲說,去年在立院召開選舉公共化公聽會,持續和中選會、內政部等研商具體做法,預算審查時也提出相關提案,她主張,應廢除選舉保證金,改採明定合理上限的登記規費,並授權中選會訂定以連署替代保證金的辦法,後續將與各團體合作啟動選舉公共化相關修法,包含廢除保證金門檻、建立連署替代門檻、強化政府提供公共政見宣傳管道等,以多元措施降低有錢與否對行使參政權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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