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女違反居家檢疫罰鍰10萬元拒繳,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扣押存款清償罰金。(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36歲阮姓女子,今年1月間自越南入境後,未依規定儘速返家,反而入住非防疫旅館,造成疫情傳播風險,遭台南市衛生局裁罰10萬元拒繳,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扣押存款消償罰金。
台南市生局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5條第2項裁處新台幣10萬元罰鍰,阮女逾期不履行,案經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
台南分署表示,於2月17日收到案件移送後,隨即完成分案作業,並核發執行命令扣押阮女銀行帳戶內之存款,經銀行回覆扣得存款10萬元,台南分署已核發執行命令收取扣得之存款,以清償阮女積欠台南市衛生局之罰鍰。
台南分署進一步表示,面對疫情,絕不允許少數民眾,無視政府防疫政策,增加疫情擴散的風險。台南分署呼籲,違反防疫規定遭裁罰而被移送執行的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台南分署將強力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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