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航工程公司以孫姓女招商經理表現不佳、考績丁等理由,去年3月間予以免職,孫女不服提告,地院最近判決確認雙方僱傭關係存在,判定航空城公司敗訴。(圖/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航空城公司去年針對招商處孫姓女經理表現不佳、不配合指派工作、連續3年考績丁等理由予以免職,孫女質疑考核不客觀等狀況不服提告,桃園地院審酌,航空城公司僅因孫女表達個人意見即記大過,確認雙方僱傭關係存在,判定桃園航空城公司敗訴,自去年3月7日到其復職前,航空城公司應按月支付7萬3785元薪資,本案還可上訴。
孫女指出,她在2014年3月14日起到桃園航空城公司擔任招商行銷處經理,月薪7萬3785元,2016年間發現,其座位正上方被安裝監視器與秘錄麥克風,經離職員工告知,公司是針對她裝置,認為公司已明顯逾越雇主監督勞工合理範圍內,她向公司反應無效後因而興訟,但公司卻從2019年起以她有違反工作規則,對她記2大過、3小過、1申誡,去年其年終考核僅獲丁等,發函稱她申訴無理,以其違反勞動契約、工作原則等,去年3月6日起遭免職且終止雙方勞動契約。
孫女質疑,公司藉故連續懲處她,僅是為符合職員人事管理辦法規定中考績為丁等予以免職處分,顯已架空勞基法解雇法定之事由,事後曾向桃園市府申請調解不成立;此外,公司人評會成員中半數與她曾有訴訟糾紛或工作衝突,但沒有迴避,甚至誣指她以影印機印非公用文件等理由記過懲處。
航空城公司向地院陳述,孫女違規受懲處均有記錄在案,對於孫女所稱曾獲升遷,是配合政府政策讓全體員工均升等,並非孫表現特別優異,孫指稱被監視情事,則為公司為維護願景館資產安全而租用數位影像錄音監控系統,並非針對她監視,並依法組成人評會;孫女以公司影印機列印勞動文件、個人進修文件,才記2小過懲處,孫女還常常檢舉同仁,讓公司名譽受損,公司曾善意輔導與溝通但均遭拒絕,孫表現不佳且屢次違反工作規則,終止勞動契約應有理由。
法院還查出,航空城副總以孫女直言「你不是我的直屬主管」、「你只是總經理室的副總」,「副總,我也開門見山的跟你講,合理的要求我都是願意配合」;副總也回言「是妳先跟我算帳的欸,妳說我不是妳的主管欸」,法官認為,公司沒舉證孫女有何無故拒絕接受工作指派等情事,副總與孫女對話「猶如幼童鬥嘴」等情緒性用詞,難認有勸導無效之說。
法官審酌,孫女並未違反工作原則規定,依航空城公司對孫女考績丁等免職部分,顯然不符合比例原則,判決確認雙方僱傭關係仍然存在,航空城公司應按月支付孫女7萬3785元薪資直至復職為止,並應提繳勞對金,本案還可上訴。
【更多新聞】
►詐團Apple Pay盜刷警官信用卡!中壢副所長4天後才報案 20萬交保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