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華強來台居留案被內政部駁回。(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香港影視大亨向華強父子申請來台依親居留一案,內政部移民署25日正式駁回。移民署指出,經會商相關單位審查,認有「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22條所規定之不予許可情形,內政部爰依規定「不予許可居留」。
據了解,農曆春節過後,移民署、國安局和陸委會等機關召開聯審會議,基於「國安理由」,已駁回向華強及兒子向佐來台依親居留申請案,相關文件也已寄出通知當事人。
由於向華強曾擔任中國電影基金會名譽副會長,該基金會為北京政府進行紅色宣傳,近年還承辦中共全民國防教育放映計畫。另外,根據警政單位紀錄,向華強早年在台灣「有案底」,有多次被移民署拒絕入境紀錄,而向家與香港新義安幫會素有淵源,在戒嚴時期的警備總部檔案中,被官方標註為「新義安老大」。
有關香港向氏父子於日前申請在台居留案,內政部移民署表示,經會商相關單位審查,認有「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22條所規定之不予許可情形,內政部爰依規定「不予許可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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