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雕文/新北報導
新北市三重區一對夫妻共乘黃牌重機行經中興橋,先違規停在槽化線上,接著突然左切汽車道,後方計程車閃避不及當場撞上,重機後座妻子噴飛倒地慘死;倒在小黃車底的丈夫看著妻子的遺體痛哭失聲…法官認為丈夫因一時疏忽失去愛妻,應無再犯之虞,因此輕判他3月徒刑、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計程車閃避不及撞上重機,雙雙滑入機慢車道。(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這起憾事發生在前年6月26日中午,當時48歲的蔡姓男子騎乘黃牌載40歲的陳姓妻子外出,行經三重中興橋處時,忘記自己騎的是黃牌重機,險些誤入機慢車道,因此蔡男急煞違停在槽化線上,調轉龍頭切入汽車道上橋,結果後方計程車閃避不及高速撞上。
夫妻倆當場噴飛,其中蔡捲入計程車底右腿骨折、踝關節脫臼;陳妻頸椎、腰椎骨折、胸部鈍傷休克昏迷。警消獲報趕抵現場後,蔡男先被救出,看到愛妻躺在地上一動也不動,他的心都快碎了,只能祈禱奇蹟發生,但陳女送醫急救後仍宣告不治。
▲面對妻子慘死,蔡男除了內心傷痛還有滿滿愧疚,覺得非常對不起愛妻。(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據了解,陳女在案發前才幫蔡男慶生,育有2子女的兩人感情超好,結果因蔡男的一時疏忽發生意外…面對妻子慘死,蔡男除了內心傷痛還有滿滿愧疚,覺得非常對不起愛妻。
警方事後針對傅姓運將、蔡男進行酒測,酒測值皆為0,初步研判應是黃牌重機突然切換車道導致事故;檢方認為傅男無過失,依過失致死罪起訴蔡男;新北地院審理時認為,蔡男向警員自首,是自己疏忽釀禍,且犯後態度良好,且他因痛失愛妻傷心欲絕,應無再犯之虞,輕判蔡男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並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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