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檢警於2月26日針對涉案東勢鄉農會會員代表候選人、會員等,搜索5處、傳喚19人。(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檢警調於偵辦轄內虎尾鎮、斗南鎮農會會員代表賄選案件後,鍥而不捨就雲林縣東勢鄉農會會員代表選舉賄選案件,續行蒐證。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雲林縣調查站、雲林縣警察局、雲林縣警察局臺西分局組成專案小組,於2月26日針對涉案東勢鄉農會會員代表候選人、會員等,搜索5處、傳喚19人。
經檢察官訊問後,確認會員代表候選人許嫌於今年2 月間,以每票現金新臺幣5 千元向6名會員、7千元向1名會員買票。承辦檢察官訊問後,對許嫌命具保10萬元,其餘涉案會員均請回,並查扣共查扣犯罪所得2萬2000元。
雲林檢警調對於任何影響選舉公平、公正性之賄選及暴力行為,絕對秉持積極、嚴謹之查緝態度,全力執行各項選舉查察工作,防止不法手段介入選舉,以確保選舉得以公平競爭、選賢與能。本署檢察長洪家原表示:查賄無假期,請相信檢警調查察賄選之決心及行動力,並歡迎縣民踴躍提供線索。
▲會員代表候選人許嫌於今年2 月間,以每票現金新臺幣5 千元向6名會員、7千元向1名會員買票。(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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