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羿妏/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方姓男子2019年10月7日於臉書PO文稱,有流浪狗遭撞,自己已先繳約一萬元保證金,盼能上網籌到後續的醫藥費。周姓愛狗人士看到貼文後,立即轉帳給方男,不料,4天後因有網友致電去動物醫院求證,其實方男根本沒繳交保證金,他才驚覺遭騙,立即報警。對此,台南地院日前審理後,依法將方男判刑6月。
判決指出,方男2019年10月7日於台南市區發現2隻流浪狗遭不明人士駕車撞傷,遂將2隻狗送往動物醫院救治,經醫師告知費用後,方男同意以3900元費用,讓2隻狗檢查,不料,經診斷,醫師發現其中一隻狗已死亡,另一隻則需付費救治。
經醫師表示,另一隻狗的檢查治療費用為1萬1390元後,方男表示,自己當日匆忙,來不及帶錢,翌日將前來清償,並將自己的健保卡留置於醫院抵押,隨便離開現場。然而,方男竟為意圖不法,於臉書PO文稱「浪浪被車嚴重撞擊,內臟大量出血腳骨折,前面自己先繳快一萬跟保證金,後續的醫藥費真的不知道要去哪裡來,誰可以幫幫浪浪的醫藥費」,同月9日周姓愛狗人士見狀,便隨即匯款500元。
惟方男取得款項後,立刻領出,但並未支付任何救治費用。直到周男於臉書社團「南部流浪動物認養、協尋平台」發現有網友曾致電去動物醫院求證,其實方男並未繳交1萬元保證金,也未處理2隻流浪狗的相關醫療費,驚覺遭騙,立刻報警,全案因此曝光。
方男事後坦承不諱,而法官調查發現,方男2014年因強盜案件遭判刑3年10確定,2016年10月5日縮減刑期假釋出監付保護管束,並於隔年8月25日假釋期滿執行完畢,不料,這次竟利用被害人愛狗心切,趁機詐財,再次犯案,但審酌其犯罪所得僅500元,依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判方男有期徒刑6月,全案仍可上訴。
▲方男利用網友愛狗心切,以救治流浪狗名義騙取500元,下場必須蹲牢。(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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