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上門逼李男和妻子離婚。(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擔任汽車業務的李男和邱女發生婚外情,李妻發現後,邱女不但逼李男離婚,還要他匯款「5200」、「1314」給自己,更傳在旅館的裸露照給李妻。基隆地院認定邱女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判賠50萬元。
根據判決書內容,李妻察覺丈夫婚外情後,丈夫承認和有業務往來的邱女交往6個月,且發生多次性行為,但為了妻小願意結束和邱女的關係,並保證不再犯。
不過邱女見狀卻變本加厲,要求李男匯款「5200」、「1314」等金額到她的戶頭,向李妻示威,不願放手。
李妻也提出跟拍丈夫和邱女出遊的畫面,邱女不但不顧他人眼光,在大街上摟抱李男,還把手放在李男大腿內側。
邱女在收到律師函後,不服輸地傳送自己在旅館內裸露大腿的照片給李妻,還到她家大鬧一場,叫囂要李男做選擇,逼他和妻子離婚,讓李妻罹患重鬱症、落髮嚴重,向邱女求償100萬精神慰撫金。
法官認為,邱女明知李男有妻小,仍繼續不正常交往,造成李妻身心嚴重受創,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應賠償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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