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不堪睡夢中被老翁拍手聲吵醒,氣得錄影提告。(示意圖/翻攝PEXELS免費圖庫)
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台中市一名70歲謝姓老翁被控,每天清晨都會在住家陽台用手發出「啪啪啪」聲響,讓鄰居不堪其擾,因此吃上官司。對此,法官勘驗錄影後認為,謝男確實有製造噪音,妨害公眾安寧,處500元罰鍰。
判決指出,謝男2020年8月23日至國外由桃園機場入境。多名鄰居控訴,每天早上約6時許,他在自家陽台以徒手方式拍打自已的手臂及拍手,發生「啪啪啪」的聲響,已妨害安寧及影響生活品質。其中有一名女性鄰居用手機錄影存證。
謝男辯稱,每天早上約5時45分有運動習慣,持續時間大概3分鐘。台中地院法官認為,如所製造噪音,妨害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數人安寧,且難以忍受者,即可認定妨害公眾安寧,而不以是否於深夜製造噪音為要件。
法官勘驗錄影後認為,謝男2020年8月24日起至8月31日,在陽台拍手臂、拍手的「啪啪啪」聲響,確實已達妨害他人安寧程度,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處500元罰鍰。全案確定,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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