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一名從菲律賓回台的陳姓男子需在陽明山檢疫隔離14天,豈料他毒癮難耐,竟聯繫從事遊戲軟體的斜槓藥頭沈男,將5包愷他命藏放在品客洋芋片的包裝罐內。沈男駕駛租賃小客車前往檢疫所大門崗哨亭,為掩飾犯行,竟佯稱自己是陳男家屬;當檢疫所人員打開包裹卻驚見竟是毒品,全案依法送辦。士林地院依照販賣三級毒品判處沈男1年10月。
陳男於去年9月從菲律賓返台,在陽明山檢疫隔離14天,竟以臉書及通訊軟體聯繫上沈男,並談妥以1公克2800元交易購買毒品愷他命,陳男再請朋友匯款2萬8千元給沈男。
陳男甚至在訊息裡指導沈男將5包愷他命藏放在品客洋芋片的包裝罐內,連同其他物資裝箱後封箱,沈男在9月24日凌晨12時許,駕駛租賃小客車,前往檢疫所大門崗哨亭,為掩飾犯行,竟佯稱是陳男家屬想要轉交物資給在檢疫所內的陳男,並在「物品簽收說明暨同意書」上的「家屬姓名」及「家屬簽名」之欄位偽簽「陳士倫」署名各1枚。
但謹慎的檢疫所人員嚴格控管所有進入物資,並當場拆箱要給陳男的包裹,驚見洋芋片罐竟有拆封痕跡,認為有異並打開罐子竟發現5包毒品,立即報警處理。
警方事後追查,發現沈姓男子租車運毒上山,最後循線在內湖逮人。沈男表示自己是跟綽號「小白」及綽號「揚旗」2名男子購買愷他命5包共5克,賺取4000元價差。
法官審酌沈男為掩飾犯行,佯裝是陳男家屬「陳士倫」,甚至偽造「物品簽收說明暨同意書」,不顧國法行為所為非是,應予非難,但考量坦承犯行並且供出毒品來源,給予減刑一次。
士林地院仍依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沈男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12萬元,又因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1年10月,扣案五包毒品淨重共3.877公克、及作案用手機和沒收犯罪所得2萬8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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