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市一名黃姓計程車司機,到安平戶政事務所申請改名,將自己的名字改為「黃大嵐是喜神財神衰神福德正神所有神祝福的寶貝小心肝」,字數長達25字,台南市民政局指出,黃男新名字字數太長,雖系統容許50中文字的長度,但身分證輸出受限版面無法列印輸出那麼多字,承辦人只好用美工針筆手寫在新身分證上。
▲黃男更名長達25字,承辦人員以美工針筆手寫在新身分證上。(圖/記者林悅翻攝)
台灣姓名字數最多的人,原本是15字的「黃宏成台灣阿成世界偉人財神總統」,他曾參選嘉義縣長等公職但沒選上,不過此紀錄去年被YouTuber「要投」打破,「要投」以「晋瑋臺灣台東之子大麻煩要投油土伯歐薩斯」,長達19字的新名字勝出。如今都敗給黃男的25字。今年初高雄另有一名林姓男子感慨2020年太多壞消息,改名為「林家丞台灣之光財神羅伯特歐薩斯」,總計15字。
據了解,該名黃姓計程車司機,於2月26日前往台南市安平區戶政事務所申請改名,把原來3個字的名字,改成長達25字的「黃大嵐是喜神財神衰神福德正神所有神祝福的寶貝小心肝」,戶政承辦人員依姓名條例規定第9條受理,並將新的身分證,用美工針筆逐字手寫上他的新名字後護貝,再交給黃男。
台南市安平區戶政事務所主任黃茂崑指出,現行戶役政系統,姓名欄位最長是可容納50個中文字,系統改名建檔是可以,但輸出印列時,會受限到身分證的制式版面只有15個中文字,無法將長達25中文字的姓名列印在身分證上,戶政人員只好一個字一個字以人手書寫方式,寫在新的身分證上,儘量工整些。黃先生還有2次改名的機會。
▲黃男開心秀出自己新的身分證。(圖/翻攝東森新聞)
黃茂崑主任指出,用特殊原因來改名字的人並不少見,但從沒遇過改25個字的名字,這是第1次遇到,以此案例,姓名25個字,第1字是姓,其餘24字是名,所以簽姓名時一定要寫滿這25個字,缺1個字都不行,但名字這麼長,每次都要再寫的也很麻煩,他建議黃先生去刻一個姓名章,「蓋章等同簽名」,以蓋章取代簽名,也不失一個辦法。
另外,民政局也表示,黃男案例就是依據姓名條例第9條第6項「特殊原因」申請改名,依法一生能改名3次。至於黃男改名原因詳情,民政局表示同仁沒有跟黃男多問。
民政局指出,依姓名條例第9規定: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請改名:1、同時在一公民營事業機構、機關(構)、團體或學校服務或肄業,姓名完全相同。2、與三親等以內直系尊親屬名字完全相同。3、同時在一直轄市、縣(市)設立戶籍6個月以上,姓名完全相同。4、與經通緝有案之人犯姓名完全相同。5、被認領、撤銷認領、被收養、撤銷收養或終止收養。6、字義粗俗不雅、音譯過長或有特殊原因。如依前項第6項申請改名,以3次為限,但未成年人第2次改名,應於成年後始得為之。
據戶政人士指出,民眾會因各種不同理由申請改名,大多與命理、信仰、紀念…有關,其中「改運」是最常見的改名理由,但如果改的名字較長,公務機關的資訊系統或許還能接受,私人單位的資訊系統可能就會有困難。例如後續需更改的銀行存款人姓名、信用卡姓名、會員卡姓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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