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公司少東與妻子聚少離多,訴請離婚獲准。此為示意圖。(圖/123RF)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竹在地著名建設公司的徐姓少東,2014年在英國牛津大學攻讀碩士班時,與韓裔美籍的吳姓妻子結婚。但2人結婚後聚少離多,少東指控,妻子於2017年底離開台灣後,就再也沒回來,因此訴請離婚;妻子也反訴,指稱因新冠肺炎關係,難以謀生,要求離婚贍養費100萬元。一二審均判准離婚,但不准賠償,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3日駁回上訴確定。
徐姓少東的父親20多年前創立建設公司,深耕新竹竹北一帶,近年來大力推出許多建案,引起外界關注,該公司推出的社區住宅,目前更打出4字頭的高價,成為竹北地區的指標建物。因著建設公司這層關係,少東在英國牛津大學攻讀「城市永續開發」,在學校與高層間關係良好。2015年間,當時牛津大學副校長Nick Rawlins(尼克.羅林斯)來台訪問時,就是由少東接洽,讓Rawlins能夠拜訪當時的副總統吳敦義、新竹縣邱鏡淳,之後更在清華大學發表醫療演說,可見少東在台灣的政商關係也非常良好。
不過少東的婚姻傳出狀況,他在2014年間與韓裔美籍的吳姓妻子,於台灣登記結婚。2人結婚後共赴英國,隔年少東完成學業返回台灣。但妻子因家人都還在美國,故留在台灣時間不多,雙方聚少離多。少東因此提出離婚訴訟,主張妻子拒絕履行同居義務,夫妻情義已失。且少東外祖母2018年間過世時,妻子也沒回台奔喪,少東母親住院療養期間,妻子亦不聞不問,對他的家人感情冷淡,兩造婚姻已生重大破綻,難以繼續維持,請求法院判准離婚。
至於妻子則反駁,結婚初期雖然感情融洽,但少東日漸出現暴力傾向,還長期沉迷於電動遊戲;且因為她自小在美成長,與少東父母家人的語言、文化不通,產生文化衝突與年齡代溝;又因失去個人發展機會,長期情緒憂鬱,所以才離開台灣。妻子更提出反訴,主張因新冠肺炎的關係,讓她在美國謀生不易,要求少東賠償新台幣50萬元、美金1萬8千元的贍養費,並舉出自己銀行存款僅剩美金159元,以資證明。
一二審法院審理後,均認定雙方婚姻確實已經失去繼續維持的關係,因此准許離婚;但贍養費部分,法院均認為妻子舉證不足,無法證明自己在婚姻存續中有所貢獻,也無法證明自己離婚後就陷於無法自給自足的地步,故均未判准賠償。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3日駁回上訴,判准離婚但不准賠償,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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