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男吃完燒酒雞酒駕回家,撞倒路人後肇逃,而後車閃避不及,將路人輾死。(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羿妏/桃園報導
桃園市新屋區中山西路2020年2月26日晚間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事發當時一名彭姓男子吃完燒酒雞後開車準備返家,途中不慎撞飛一名站在路中樣的練姓老翁,然而,他只停留2秒隨即肇逃,而後方一輛車閃避不及,當場輾過練翁,害練翁當場慘死。桃園地院日前審理後,依法將彭男判刑2年,緩刑5年,提供200小時義務勞務,可上訴。
判決指出,彭男2020年2月26日晚間在永安漁港附近吃完燒酒雞後,明知酒後不能開車,仍執意自行駕車返家,不料,途中行經中山西路時,他因酒後注意力降低,未能注意練翁跨越畫有分向限制線的車道,直接撞飛練翁,誇張的是,當下他只停留2秒,隨即逃離現場。
就在彭男肇逃20秒後,後方一輛由黃姓女子駕駛的自小客車因閃避不及,當場輾過練翁的頭、胸、腹部等多處,造成練翁多處骨折、臟器破裂、腦髓溢出當場身亡。警方獲報後,循線調閱沿路監視器,終於尋獲彭男,並對彭實施酒測,彭男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52毫克,因此依法送辦。
彭男坦承不諱,法官勘驗相關證據後,認為練翁當時停留在路中間,並非突然竄出之人,但彭男卻未能注意,直接撞上,害練翁小腿骨折、身體多處擦傷倒臥車道上,才會被後車輾過身亡,因此足認彭男與練翁死因有因果關係。
不過,附近目擊路人稱,當時練翁站在路中間,不像是要過馬路,不知道其為何在馬路上逗留。法官認為,根據規定,行人不得在馬路上任意坐、臥、蹲、立、阻礙交通,因此事故責任不能全歸咎於彭男,練翁亦有違反規則。
另外,彭男犯後迅速與練翁家屬達成賠償和解,練家也表明願意給予彭男減輕刑度,因此法官審酌相關情狀後,依酒駕致死、酒駕肇逃罪,判彭男2年刑期,並宣告緩刑5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並於判決確定2年內提供200小時義務勞務,全案仍可上訴。至於後車撞死練翁的黃女,經桃園地檢署偵查後,現已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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