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男將小君抱到花圃性侵,附近攤販目擊制止。(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陳羿妏/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蔣姓男子於2020年3月26日凌晨,強行將女子小君(化名)抱至一處社區花圃性侵,而一名正在附近收攤的攤販見狀察覺有異,趕緊大喊「你們在幹什麼」制止,蔣男才停手逃離現場。一審台中地院依法將蔣男判刑9年,案經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改判8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蔣男明知小君為中度智能障礙之人,2020年3月26日凌晨見對方處理完資源回收後,獨自席地休息,先是向小君表示「一起去吃東西」,而被拒絕後,他竟突然強吻、擁抱並撫摸對方胸部、下體,接著他食隨知味,更直接將小君抱起,帶往社區花圃平台上,強行性侵得逞,並恫嚇小君「她再出聲就打人」。直到一名攤販恰好在附近收攤,察覺有異,大喊「你們在幹什麼」,蔣男聽到聲音後,嚇得當場停手,立刻逃離現場。事後小君報警
蔣男否認犯行,辯稱自己與小君是多年舊識,當時他應小君要求,才會擁抱、親吻對方,但他不曉得小君為智能障礙者一事;他也表示,自己沒有性侵小君,當天附近人車均多,「為何沒有攤商、路人打電話請警察前來?」
另外,目擊的攤販證稱,當天時間約莫是凌晨3時他在社區入口樓梯階上的花圃處,看到男女性交,女生的腳在男生背後,便大喊「你們在幹什麼」,起初蔣男整個人以趴伏姿勢,挺身不動,讓他誤以為是「情侶在打野戰」,但過沒多久,他就看到蔣男騎腳踏車逃離社區;而當他再次回到案發現場後,小君曾向他表示「不認識蔣男,是蔣男抱她過去」等語。
對此,法官勘驗相關事證,不採信蔣男說詞。一審台中地院依對心智缺陷之人犯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蔣男9年刑期,案經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再次審酌相關證據後,改判蔣男8年刑期,全案仍可上訴。
【更多新聞】
色阿公硬上孫子13歲女友!「第二次要不到」惱羞 竟散布她裸照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