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妍服藥後昏昏欲睡,遭前來探病的男同事趁機性侵她。(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羿妏/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29歲女子小妍(化名)2019年8月16日因服用過度換氣症狀藥物,昏昏欲睡,暫時回到宿舍休息,孰料,其49歲男同事阿勁(化名)卻利用探病名義,趁機性侵她。對此,台中地院日前審理後依乘機性交罪,將阿勁判刑3年6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小妍因過度換氣症狀,2019年間2度就醫,並固定會服用含抗焦慮、鎮靜劑及催眠的藥劑,以及注射藥物,藉此鎮定症狀;2019年8月16日下午她因藥物作用,出現全身無力、嗜睡情形,便待在宿舍2樓房間休息,並未出門上班。
豈料,阿勁得知小妍身體不適,前來探病後,見小妍躺床上意識不清情況下,趁機脫去對方下半身衣褲,強行硬上,直到小妍無力反抗大哭,他才停止動作離去。事後小妍報警提告,全案因此曝光。
阿勁坦承有在該時間進到小妍宿舍房間,僅脫去對方下半身衣褲,撫摸下體,但否認性侵犯行辯稱,當時小妍僅向他表示身體不是,但精神狀況正常,只是懶懶的不太理人;另外,他曾問小妍「我當妳男朋友好不好」、「我可以摸妳嗎」,小妍則回「嗯」表達同意後,他只有蹲在小妍床邊,撫摸對方下體,並未發生關係,過程中也未到小妍的床上。
法官勘驗相關事證後,不採信阿勁說詞,且經調查發現,阿勁與小妍年齡差距20歲,僅為認識2個星期的同事關係,2人以父女相稱,並無男女曖昧關係,而面對這樣的身分關係及情況下,法官認為,實在難以想像小妍會答應發展為男女朋友關係,甚至發生性交行為,再加上小妍案發後有哭泣、全身發抖,阿勁至今仍未道歉、賠償,因此審酌後,依乘機性交罪,判阿勁3年6月刑期,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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