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遭跟蹤騷擾...藍委催生「跟蹤騷擾防治法」 警政署回應了

▲▼警政署回應有關國民黨立法委員林為洲等召開「跟騷保護、love於守護」。(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林為洲、林思銘、洪孟楷、李貴敏等5日共同召開「跟騷保護、love於守護」記者會,並呼籲希望進快通過「跟蹤騷擾防治法」。林為洲表示,社會上經常發生女性遭跟縱甚至衍生致死重大事件,認為有立法必要性。對此警政署也表示已研訂「糾纏犯罪防治法」草案並陳送行政院審議,將秉持負責任的態度,達成保護目的。

林為洲記者會指出,以現行法律不足以約束跟騷行為,僅有《性騷擾防治法》、《社會秩序維護法》及《家庭暴力防治法》,不過性騷法要件的構成,前題需要有「言語、行為」等,但跟蹤騷擾行為並不會有言語或是動作,並指出「這樣或許是追求的一種,男性有時比較難以體會這樣的心情,但帶給女生心情上卻是會造成恐懼,因此認為必須立法制止這樣的行為。」

警政署也火速表示,一、糾纏(跟蹤騷擾) 行為,與家庭暴力、性侵害,同被聯合國列為全球婦女人身安全三大威脅;為保護國人安全,本署已研訂「糾纏犯罪防治法」草案並陳送行政院審議,將秉持負責任的態度,持續廣納意見,使其內容務實可行,達成保護目的。

二、糾纏行為,是針對特定被害人反覆持續的侵擾,如106年世新大學女學生遭長期糾纏,進而衍生傷害事件;有鑒於此,本署於108年起執行「防制跟蹤騷擾計畫」,使員警瞭解「過度追求」應依性騷擾防治法令受(處)理,並加強行為人約制及病因性個案轉介衛政單位評估等作為,提前遏止該類騷擾惡化為糾纏。


三、至於隨機跟蹤或騷擾的個案,除應落實受(處)理外,本署已藉由教育訓練,提升員警對於案件的敏感度,於今年1月份「變裝男尾隨夜歸女」個案,即透過員警辨識出具有高風險,報經檢察官審酌認有必要,命個案行為人配戴電子腳鐐實施全天候監控,以預防再犯;本署將持續要求各警察機關貫徹執法。

警察身處執法最前線,是婦幼安全重要的保護網絡成員,對於即時的危害排除與安全維護工作,責無旁貸,本署將持續結合社政、醫療、司法單位等資源,建構完整婦幼保護網;值此3月8日婦女節前夕,本署呼籲國人重視性別平等意識,尊重他人的感受及自主權,並期盼能透過本專法,補足性別暴力防治的最後一塊拼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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