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政司司長:港選舉制度有漏洞 會配合修改法例

▲▼2021,大陸,兩會,維安,香港,街頭,兩會,愛國者治港,大陸全國人大發言人、前駐美大使張業遂   。(圖/路透社)

▲大陸全國兩會正在北京召開。(圖/路透社)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香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6日發文支持大陸全國人大審議修改香港選舉制度,她指出,香港現行的選舉制度存有漏洞,有必要採取措施處理相關問題,律政司將配合完成修改法例的工作,盡早完善香港選舉制度。

鄭若驊表示,任何一個地方,管治權都應該掌握在愛國者手上,由愛國者治理是一項基本準則,鄧小平在構想「一國兩制」時,已指出港人治港的標準必須是以愛國者為主體,因此「愛國者治港」的準則早已包含在「一國兩制」的方針內。

▼香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香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 。(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鄭若驊提到,要更好地落實「愛國者治港」的原則,完善香港特區的選舉制度就是當中的關鍵所在,「這樣才能夠有效維護由《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憲制秩序,讓香港繼續保持繁榮和穩定。」

鄭若驊指出,過去數年,有些人透過不同渠道宣揚「不用守法」的意識,甚至反中亂港的思維,在2019年,社會開始充斥著各種暴力破壞的行徑,有人甚至公然鼓吹「港獨」,激進分離勢力通過各類選舉進入特區治理架構,「這種情況顯示香港現行的選舉制度存有漏洞,因此有必要採取措施處理相關問題,才能夠令『一國兩制』得以沿著正確的方向貫徹落實。」

鄭若驊表示,中國是一個單一體制的國家,根據中國的憲制,權力來自中央,香港特區雖享有高度自治,但仍有一些事務屬中央事權,包括國家安全和與特區有關的憲制秩序。

鄭若驊提到,全國人大作為最高的國家權力機關,根據《憲法》有權制定法律及其他法律文書包括作出決定,而中央經過認真研究後,提出以「決定加修法」的方式來完善香港特區的選舉制度。

▼香港立法會民主派議員已總辭。(圖/路透社)

▲▼香港立法會民主派議員決定總辭。(圖/路透社)

鄭若驊指出,第一步是關於「決定」,全國人大按《憲法》、《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的相關規定,作出關於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的決定,授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決定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這提供了一個堅實的法律基礎,因為全國人大有權力和責任確保「一國兩制」得以全面實踐。」

鄭若驊表示,第二步是關於「修法」,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授權依法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對香港特區實行新的選舉制度作出具體及明確的規定,之後由特區在本地法律作出相關修改。

鄭若驊提到,中央對這次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的主導權,是依據《憲法》、《基本法》、《香港國安法》和相關法律文書,做法切合了中國的憲制秩序,也適用於香港特區,既符合「一國」亦尊重「兩制」。

鄭若驊強調,將會率領律政司的同事致力配合相關政策局完成修改法例的工作,以期盡早落實執行關於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的決定。

▼香港立法會被示威者佔領。(圖/路透社)

▲▼ 七一遊行,反送中,香港,香港立法會。(圖/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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