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工地酒測」上路!工人喝酒若致職災 最高可罰雇主30萬元

▲▼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表示,雇主若未嚴格禁止勞工在工作前及工作時飲酒,導致在高架作業時發生職業災害,可依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及「高架作業勞工保護措施標準」規定,依法處3萬至30萬元罰鍰。(圖/勞動局提供)

▲許多工人為了提神,在工地現場飲用酒精性飲品,卻也增加職業災害發生率。(圖/北市勞動局提供)

記者袁茵/台北報導

台灣許多民眾喜歡在職場上飲用提神飲品提高工作效率,其中營造業勞工飲用酒精性飲料的風氣更為盛行,卻也增加職業災害發生率,台北市勞動局表示,將要加強勞檢工地酒測,雇主若未禁止勞工在工作前或工作時飲酒,導致在高架作業時發生職業災害,可依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及「高架作業勞工保護措施標準」規定,依法處3萬至30萬元罰鍰。

營造工地險象環生,卻常見有許多工人為了提神,在現場飲用酒精性飲品,增加職業災害發生率。根據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調查統計,習慣飲用酒精含量0.5%以上提神飲料者,每年職業傷害發生率為一般勞工的1.8倍。

台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指出,有些業者為躲避勞檢查緝,自行將啤酒鋁罐加工黏上果汁或茶品的包裝貼紙,藥酒則改以塑膠瓶盛裝販售,意圖躲避檢查。

針對營造業勞工在工作前或工作期間飲酒,陳信瑜表示,勞動檢查處將針對工區設有福利社、販賣部,或經常被查出現場屢次有酒精性引瞟的工地,以及遭檢舉、媒體報導有勞工飲用酒精性飲品者,將優先勞檢,並透過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加強工地宣導。

陳信瑜提醒,勞工應避免在工作前及工作中飲酒,尤其是需要高度注意力及平衡力的高架作業,還有容易發生墜落等的危險作業,更不能飲酒;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及「高架作業勞工保護措施標準」規定,酒醉或酒醉之虞者,雇主不得使他們從事高架作業。

陳信瑜直言,雇主若未嚴格禁止勞工在工作前、中飲酒,未善盡指揮監督的責任,經酒測含有酒精性反應且從事高架作業致發生職業災害者,雇主將依法被處以3萬至3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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