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義將小穎帶回摩鐵。(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蔡儀潔/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22歲男子阿義2019年年底,與友人前往夜店狂歡時,見一名女子小穎(化名)醉倒,隨即將人撿屍到摩鐵想性侵。過程中小穎突然甦醒,見陌生人壓在自己身上,瞬間嚇壞,隨即佯裝上廁所,並報警處理。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依乘機性交未遂罪判阿義有期徒刑10月,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義2019年12月26日凌晨2至3時許,與友人在台中南屯區一間夜店的包廂內飲酒作樂,期間遇到喝醉的小穎闖入,認為有機可乘,與不知情的男性友人將其扛到附近摩鐵休息,友人隨後離開現場。
同日清晨6時許,阿義見小穎仍在熟睡中,竟將全身脫光,也把對方衣物全部扒光,接著趴在其身上準備性侵。就在這時,小穎突然甦醒,朦朧中驚見一名陌生男子當場嚇壞。
為避免落入狼爪,小穎先表示自己要如廁,隨即在廁所內打電話給認識的夜店公關求救,並再對陳男假意稱欲外出拿東西,一定會再返回旅館等語,這才脫逃並報警處理。
被害人在警詢時證稱,「我平常的酒量大概可以自己喝半支伏特加純酒,當天喝了公關請的酒不知喝多少就沒有意識了,等我醒來,我發現我在一個房間裡躺著,身上赤裸,我感覺有個陌生人原本壓在我身上,他看我醒來才變成撐在我上方,他也沒有穿衣,我還看到他生殖器。」
小穎說,「我大約在早上慢慢甦醒,朦朧中看到陳男在我上方,以伏地挺身的姿勢撐著身體,我躺在床上沒穿衣服,陳也沒穿衣服,我當時嚇到,開口問『你是誰』、『我怎麼會在這裡』。」
二審合議庭審酌,阿義利用小穎酒醉意識不清機會欲對她為性交行為,但對方飲用酒類並非他提供,且他於案發時年僅22歲,因思慮未週,一時情慾失控,而對她為乘機性交行為未遂,此與預謀犯案或以暴力手段情況,在主觀惡性上尚有區別,於犯罪後坦承犯行,並以25萬與被害人和解,依刑法規定予以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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