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組員機上或國外違反防疫,首納民航法開罰。(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賴文萱/台北報導
國籍航空機組員先前接連發生違反防疫規定狀況,但現行法規對在機上或在國外執勤的機組員違規案例無開罰依據。交通部上周預告修正「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首度將此納入民航法開罰,辦理公告完成後,就將公告實施。
民航局為加強機組員防疫管理,特別修正「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一百九十九條、第二百八十四條」,新增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航空公司與其所屬飛行機組人員等,於執行飛航任務期間及任務結束後,應遵守防疫管理措施規定,以落實監理。
▲交通部上周預告修正「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將機組員於機上或國外執勤時違反防疫規定納入民航法開罰。(圖/記者黃克翔攝)
這是首次將飛航人員違反防疫規定納入民航法開罰,若未來再發生機組員相關違規狀況,民航法可針對航空公司開罰新台幣60萬至300萬元,針對個別飛航作業人員則可開罰6萬至30萬元。
因應先前國籍航空有機組員違反防疫規定事件,今年1月1日起,指揮中心宣布機組員實施加強版7+7天檢疫措施,但隨著指揮中心宣布3/1起將「半開國門」恢復開放非本國籍入境及桃機8小時內轉機作業,民航局也評估鬆綁機組員加強版作業。但過去這段時間,民航局仍發現有「個位數」個案違規狀況,後續還待調查說明,將視情節量罰。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