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幼稚園內死亡。(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並非新聞當事人)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一名不滿6歲的男童,在幼兒園午睡時突然嘔吐,送院搶救後不治。是什麼造成了這樣的悲劇?家長將幼兒園訴至法院,索賠逾160萬元(人民幣,下同)。近日,廣州中院對該案作出終審判決,法院認定,除了幼兒園應對上的過錯,父母的過錯和疏忽也是重要因素。
據《信息時報》報導,當日到底發生了什麼?據法院調查,通過攝影機及雙方陳述可知,事發於2018年9月11日,當時房間裡有三名老師(一男兩女),其中一女老師一直站在小馮床邊,並與小馮有交談,其中交談中有輕拍小馮示意其躺下睡覺。
12點26分32秒,小馮躺下睡覺,女老師一直坐在其旁邊的床上,期間不時環顧四周幼兒的情況。12點27分40秒,小馮開始出現異樣,身體及肚子出現起伏,女老師坐在旁邊床上擺弄手上物品未有注意。12點27分48秒,小馮嘴角有嘔吐物溢出,女老師在擺弄手上物品未有注意。12點27分55秒,女老師發現小馮有嘔吐物溢出,站起來想將小馮的頭側抬起,並嘗試將其拉起,但未成功。12點28分19秒,女老師多次嘗試將其拉起未成功後離開。
12點28分20秒至12點28分43秒,小馮獨自一人躺在床上,偶有其他小朋友圍觀,在場的一男教師訓斥其他小朋友離開,並未與另一女老師上前救助。12點28分44秒,女老師與一名女保育員一起進入睡室,保育員給小馮拍背、側身以及清理嘔吐物。之後,保育員將小馮抱離睡室,趕到保健室進行救助處理。幼兒園兩次撥打急救電話,隨後,幼兒園自行開車將小馮送至醫院,期間致電小馮母親,並通知其到醫院。之後,小馮在醫院因搶救無效死亡,鑑定意見認為,小馮「符合因呼吸道異物(胃內容物)吸入導致急性呼吸功能障礙而死亡」。
這一噩耗讓小馮父母備受打擊,父母認為幼兒園救治不力,協商未果於是訴至法院,索賠逾160萬元。但幼兒園則認為,自己並無過錯,小馮的死是父母隱瞞病情等因素所致。幼兒園也稱,當時因為小馮太重,女老師才無法將其扶起。
幼兒園質疑,小馮從出生到5歲多,父母都沒有為其辦理戶籍手續,也無法提供其身分資訊,以至於幼兒園持調查令前往醫院調查小馮此前的就醫資訊時,都查不到相關紀錄。
據法院查明,小馮父母還有一子一女,小馮排行第三,未辦理戶籍手續,入園時父母為其所填的出生日期與身分證號碼也並不相符。在小馮入園之前,曾有多次入院紀錄,原因是熱性驚厥、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等。而在孩子入園時,其父母並未將相關情況如實告知幼兒園。
在入園後的相關體檢中,小馮生長發育評估為肥胖,屬於高危事項處打「√」,建議項目為「加強均衡營養、防止體重增長過快」。
2021年2月底,廣州中院作出判決,小馮意外死亡的原因包括其個人體質因素,突發疾病的兇險程度,監護人日常養育不周、入園時隱瞞其病史,幼兒園在處理意外事件當中救助措施不規範、管理失職等多因共同作用。法院綜合各方面的原因和過錯程度,酌情認定小馮的監護人與幼兒園對於孩子死亡後果的原因和過錯程度相當,由雙方各自承擔50%的民事責任。扣減已支付的喪葬費,幼兒園還需支付44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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